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 推动非遗保护不断深入

03.09.2014  19:15

  2013年以来,我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厅党组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遵循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规律,积极推进各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认真谋划2014年工作重点,保持了工作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一、2013年主要工作和亮点

(一)实施文化惠民,取得突出成效 今年以来,我处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实施“传承优秀文化,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并实施了民间文化“百乡千人”扶持计划,依托省文化厅命名的近百个“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对全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进行扶持。目前,全省共举办各类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培训班390多期,培训人员近10500多人,全省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共新收徒14790多人,全省依托非遗项目的各类文艺表演团体(包括国有剧团、庄户剧团等)共开展下乡演出近7100多场次,真正实现了文化惠民。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相互谈心活动,撰写了学习体会,组织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目前,我处教育实践活动正按照厅党组的部署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了对我省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情况的调研活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赴四川省等,对兄弟省份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调研和学习。除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调研活动以外,我处还积极参与了省政协组织的“城镇化条件下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三)非遗宣传、展演展示活动丰富多彩。 一是成功举办了鲁台文化交流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组织18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赴台展演,取得了圆满成功,省长郭树清出席开幕式并现场参观,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组织开展了“唱响中国梦、喜迎十艺节”山东省庆祝第八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副省长季缃绮等出席活动。全省各地共举办各类庆祝及展览展示活动近770多场次,参与群众近800多万人。三是积极开展对外展演活动。先后组织我省优秀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四届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河北正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河南省三门峡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等,树立了我省非遗的良好形象。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共举办各类非遗展览展示活动300多场次,参加展览、展演的项目和传承人分别达到900多个、2460多人。

(四) 整体性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3月,文化部原则通过了我省制定的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入新阶段。开展了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评审工作,确定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5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11月24日至26日,我处在菏泽市举办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培训班,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对全省9个国家级或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地区的有关同志进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举办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经验交流会,积极调度全省保护区建设情况,对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

(五)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 全省性的非遗数据库网络平台初具规模,共录入非遗数据资源近1000GB。今年8月,文化部在我省烟台市举办全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培训班,推广了我省的经验。同时,作为全国第一个非遗资源数据库建设试点单位,我省还积极推荐项目参加全国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省艺术研究所的山东琴书和山东演艺集团的柳子戏分别入选,入选项目位居全国前列。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全省非遗基础设施建设,省文化馆新馆中设立了2000多平方米的非遗展厅,装修等正紧张进行。积极指导各地开展非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各类非遗博物馆、传习所1010多个。

      (七)组织开展相关非遗评审活动。 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等的评审工作,指导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开展了2012年度山东省非遗保护工作十大亮点事项等评选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等环节,评审工作实现了公开透明、科学规范。

(八)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 配合计划财务处,积极组织做好2013年度中央、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制定完成了省级非遗保护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草案)。今年中央转移支付我省非遗保护专项经费2600多万元,省级非遗专项经费1000万元,有力支持了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非遗保护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非遗保护工作存在地区不平衡现象;二是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市、县两级财政非遗经费投入不足;四是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五是非遗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

三、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和孔子研究院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 精神,紧紧围绕厅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非遗保护工作:

(一) 推动制定“一个条例”。 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全国共有20多个省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还没有出台。2014年,我们将紧密结合自身职责,组织有关人员,与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制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早日出台。

(二)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办好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2014年,我省将举办第三届中国非遗博览会,我处将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和承办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2014年,我们将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关于“文化惠民”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措施,实施好“扶持百个非遗生产性项目,继续扶持1000位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工程。

      (三)完善“三项制度”。 一是完善普查制度。自2014年起,每5年在全省开展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活动,重点对全省新发现的非遗线索和项目进行整理、归档和抢救性、数字化保护。二是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进一步完善四级名录体系,做好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推荐工作;继续指导各地、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级、省级项目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工作。三是传承与传播制度。启动并实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完善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培养、支持、管理措施。积极组织我省非遗传承人参加各类展演展示。

(四) 提升“四项工程”。 2014年,我处将重点提升、推动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非遗保护理论研究工程。继续编发《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刊,打造我省非遗宣传新阵地。继续开展项目保护标准的制定,建设一批省级非遗理论研究基地,推出一批非遗理论研究成果。二是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完善、提升省文化馆非遗展厅内容,将其打造成全省非遗保护成果展示的窗口。组织评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指导全省各地已有、新建的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发挥好服务功能。三是整体性和生产性保护工程。对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8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以创建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契机,针对不同的非遗项目资源,积极培育生产性保护的成功典型,不断推动我省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向深入发展。四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成立省级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山东非遗保护专家库,优化评审形式和内容,提高非遗评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举办全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重点资金扶持项目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等培训班。开展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迈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