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1个省直部门(单位)公布299项随机抽查事项

12.06.2017  00:12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保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快速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41个省直部门(单位)公布了299项随机抽查事项。

  记者注意到,在省直部门(单位)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中,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事项的监管得到了强化。省环保厅对排污企业进行重点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抽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为每年不少于5%。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查比例每年不低于4%,频次不少于2次/年;对食品销售企业抽查比例每年不低于5%,频次不少于3次/年。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部门协同、随机联查工作机制,建设联合抽查工作信息平台,发挥跨部门联合惩戒作用,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逐步实现一次性完成检查。要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记者 张春晓)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为保健食品“治病”建立追溯制度生产台账
   大众日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东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