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 临沂7家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01.07.2015  15:33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王逸群) 6月30日,临沂市质监局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企业分析会,对市级监督抽检不合格的7家食品相关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5年第1季度,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主要包括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装备。

  本次共抽查了全市53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依据相关要求,对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塑料编织袋、纸杯、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的拉断力、断裂伸长率、溶剂残留量、氧气透光率、水蒸气透过率、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经纬密度、微生物、卫生指标等 4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过检测,有46家企业的46种产品合格,7家企业的7种产品不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为86.8%,产品合格率为86.8%。不合格项目涉及水蒸气透过量、溶剂残留量、袋的有效长度、袋的单位面积质量偏差、雾度等。

  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水平,市质监局召开了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企业分析会,并邀请食品包装检验专家对不合格产品存在的溶剂残留量、雾都水蒸气透过量等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原材料、油墨、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了梳理,找出不合格的原因。

  同时,会议要求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加大后处理力度,对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整改情况要认真复查,加大连续跟踪抽查力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停止生产销售并主动召回;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采取综合治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