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委托配送公告(2018年第06号)

30.03.2018  21:32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现就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疫苗委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潍坊市健康东街甲198号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山东(仅储存)

至2018.12.31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