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撞伤行人 济南通报首例共享汽车撞人事故

25.04.2018  17:22

    近日,历下交警通报了济南首例共享汽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焦某因无证、醉驾,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4月9日,棋盘小区3区5号楼北侧的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焦某驾驶共享汽车与行人发生刮擦,造成行人轻微受伤。经检测,焦某酒精呼气值达23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近3倍。民警了解到,焦某没有驾驶证,他用妻子的驾驶证完成了共享汽车平台注册。事故发生前,他和朋友喝了酒,出于好奇,便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没想到只行驶了300余米就发生了事故。

    近日,焦某的血检结果出来了,数值高达220mg/ 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将因醉驾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焦某的妻子由于将共享汽车提供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也可能面临共享汽车平台的追责。据该共享汽车客服回复,如驾驶人将共享汽车交给非授权人驾驶,将被收取2000元违约金,因扣车导致车辆停运,还会被收200元/天的停运损失。(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