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过路口很简单?济南交警教你正确的姿势

09.07.2017  20:11

市区路口秩序整治提升行动已开展2个多月,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曝光力度不断升级。不过,不少市民对如何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过路口存在误区。8日,济南交警就前期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总结,就2个主要误区作出释疑解答。

8日上午,花园路洪楼广场路口,一名中年女子骑电动车从东北角准备斜穿去往西南角时被交警拦下。“我没闯红灯……”该女子一脸茫然。交警告诉她,路口的左转弯信号灯是指引机动车通行秩序的,非机动车过路口不得一次性斜穿,否则与机动车混行十分危险。

交警透露,非机动车在路口直行时,需按照信号灯通行,非机动车路口左转时,一般则需采取二次过街的模式。即首先按照顺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前行至前方待行区,再按照垂直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红灯时,需在待行区域内等候通行;绿灯时快速通行。

据悉,目前市区只有经七纬十二路口,非机动车能随机动车直接左转。

此外,最近不少市民骑车过路口时会被交警拦下,示意推行过路口。很多市民表示疑问。一线交警的解释是,被拦下要求推着过路口的骑车人,都是相对逆行过路口的。为了降低安全隐患需要下车推行,避免与顺向骑行的非机动车相撞。而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在过路口时不需要下车推行。

交警对此明确,非机动车在路口调头时,需要在斑马线上推行。非机动车需要到路口调头行驶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就近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非机动车时,应靠右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