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意见出炉 新进教师以硕士为主

10.03.2018  03:12

   中国山东网3月9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特色、多样办学,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为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人才基础。

   2018 年消除50 人以上普通高中大班额

  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指出,要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学生就学半径、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

  按照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60个班。2018年全面消除50人以上普通高中大班额,建立健全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全省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全免

  《意见》提出,要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高中新进教师以硕士层次为主

  深化教育改革必然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出,各市、县(市、区)要按照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通过内部挖潜等途径解决,后勤服务逐步实行社会化,腾出更多编制用于专任教师岗位。同时,要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意见》提出,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新进教师以硕士层次为主。要开展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试点,科学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考虑课时、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等因素,允许在绩效工资内设班主任津贴等项目,并合理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联合育人计划

  《意见》指出,要实施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联合育人计划,支持本科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支持高职高专学校与普通高中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中二年课程学习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

   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山东将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意见》明确指出,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

   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同时,推动市、县(市、区)集约建设数字校园平台,构建面向学生学习和成长、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家长与学校互动的公共教育空间。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评价、家校合作中的融合应用,试点建设新型数字化学校。

作者:张元元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