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上半年14个镇纪(工)委查办案件42起

15.08.2015  01:03
记者获悉,1-6月份,高密市14个镇(街、区)纪(工)委共查办案件42起。此外,在今年的干部调整中,高密市纪委机关提拔干部8名,9名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

  鲁网8月14日讯 记者获悉,1-6月份,高密市14个镇(街、区)纪(工)委共查办案件42起。此外,在今年的干部调整中,高密市纪委机关提拔干部8名,9名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

   镇(街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纪检组织建设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深化“三转”的保障和支撑。今年以来,市纪委以市委名义下发文件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并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镇(街、区)纪(工)委书记均不分管包片驻村、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做到了攥紧拳头、精准发力。实行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联系乡镇工作制度,督导工作,推进落实。按照高密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各镇(街区)纪(工)委严格落实了“六有”保障,14个镇(街区)投资40万元建立了标准谈话室,并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笔记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确保了安全文明办案。举办了2期乡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培训班,并组织参加了潍坊市纪委的业务培训。加强办案指导,定期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市纪委办案。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出台《乡镇纪委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要求每个乡镇纪委年度自办案件5件以上,办案考核分值权重达到50%,树立鲜明的业务导向。

  1-6月份,14个镇(街、区)纪(工)委共查办案件42起。此外,在今年的干部调整中,市纪委机关提拔干部8名,9名乡镇纪委书记得到提拔重用。

   建立整体协同纪律审查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纪律审查主业,建立全市资源统一配置、力量统一调度的整体协同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升了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成效。全面加强纪律审查力量,新设纪检检查三室,具有纪律审查职能的科室达到11个。坚持自主办案、多办少转、全员办案,成立办案工作人才库,对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镇(街区)的力量统一调度,对案件线索统一储备管理,机关80%以上的人员在办案一线。深入推进指导督办、交叉办案、驻点办案等办案模式,加大对基层办案深度指导。市纪委常委、派驻纪检组长定期到联系的镇(街区)调度办案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坚持对纪律审查工作每周跟踪调度一次,每个月汇总通报一次,每季度组织召开调度会,对纪律审查不力的镇(街区)、室(中心)、派驻机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市纪委投资20万元,新配备2辆办案专用车,投资6万元建成2个谈话室,并添置了办案装备。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自2010年实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我们积极推进派驻机构管理和运行模式的改革创新,工作走在了潍坊各县市区前列,省纪委、潍坊市纪委都对我们的做法进行了刊发。派驻机构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对市纪委(监察局)直接负责,对重要工作情况可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中心)与派驻机构是业务指导与配合关系。派驻机构人员的组织关系、干部使用、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由市纪委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和市纪委机关工作“一盘棋”,分工不分家,人员车辆统一调配使用,做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投资80多万元,为每个派驻纪检组配备办案车辆一部,购置了办案装备,建立了信访接待室和案件谈话室。

  几年来,派驻机构按照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为根本,扎实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实施、巡查、廉政风险防控、纪律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在执纪监督中锻炼了队伍、增长了本领、赢得了地位、树立了权威,也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据了解,2013年,高密市被列为全省第二批、潍坊市首批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单位。2013年、2014年,高密市连续两年开展了这项工作,通过口头述廉、书面评议、当面质询、反馈意见、限期整改等环节,使述廉对象受到了教育警醒,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我市将述廉对象延伸到了镇(街区)党(工)委书记。从实际情况来看,述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