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高息炒黄金 蓬莱13名中老年人被骗234万余元

17.07.2017  10:32

警方办案现场

   大众网烟台7月17日讯 有内部消息,炒黄金白银不仅可以稳赚不赔,还能有高息收入。这种“投资”谎言你还相信吗?在烟台蓬莱市,13名中老年人就被高息“诱惑”了,掉入犯罪嫌疑人迟某布下的集资诈骗陷阱,234万余元人民币就这样被他“纳入囊中”。目前,犯罪嫌疑人迟某已被蓬莱警方抓获归案,4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11月24日,蓬莱一市民赵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母亲被一男子骗取钱款十余万。经审查,经侦民警发现,该男子并非只骗了赵某的母亲,还有10多名和赵某母亲年龄相仿的中老年人同样被骗。男子说服受害人的理由是,自己认识银行内部人员,可以帮着老人炒黄金白银,每年还有高达4%的利息。很多老人一听,这种投资有高息回报,便不假思索地掏钱给他。此案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引起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2016年12月8日,蓬莱经侦大队将此案立案侦查。

  根据赵某母亲及其他受害人提供的线索,蓬莱经侦大队民警迅速锁定一名叫迟某的嫌疑人。通过调查迟某银行账户信息,民警发现,迟某通过集资诈骗得来的钱款,一部分确实如他所承诺的那样,帮助受害人在某平台上炒黄金白银,更多的钱,他用来偿还巨额的信用卡和高利贷欠款。确定迟某的信息后,民警前往其居住地查找,经调查得知,迟某的居住地为出租房屋,并且早已不在此居住。通过各种平台查询,警方也并没有发现迟某的相关活动轨迹,迟某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案件线索就此中断。

  2017年3月9日,一名受害人到蓬莱经侦大队举报称,她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见到迟某了,应该没有错。消失了这么长时间,真的是迟某吗?办案民警立即前往侦查,假装前往公司应聘进入公司的办公大楼,找了一圈后并没有发现迟某在公司。难道报案的受害人看错了?就在民警迟疑的时候,从大门进来一个人,仔细瞧了瞧,这不就是迟某吗?于是,民警跟随工作人员前往公司领导处假装应聘,期间发现迟某背着电脑等物品。民警感觉,迟某很可能要出门或出逃,于是,办案民警应付完应聘后立即向经侦大队领导汇报,随即实施抓捕。至此,躲避了多日的迟某终于到案。

  经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迟某因投资黄金白银期货失败,开始对外非法集资。期间,迟某隐瞒其已经投资失败,个人本金已全部赔光的真相,虚构其与银行内部人员熟识,可以提供内部消息,投资稳赚不赔的事实。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先后骗取13人集资款,共计人民币2343700元,所得款项用于投资黄金白银期货、归还借款人利息以及归还个人信用卡。(记者 王瑜 通讯员 高淑茜 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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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社会公众要掌握以下识别常识:

  1、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审批。如某种集资活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就涉嫌非法集资。

  2、看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谓“不特定对象”是指社会公众,即具有不同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行业、阶层、关系的社会各类人员,而不是单位内部或外部的少数特定人员。

  3、看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

  4、看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从事非法集资的单位或个人一般都是在貌似合法的形式下掩盖其非法集资活动的实质。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要主动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要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1、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客观、冷静分析,识破其虚假、欺骗、诱惑的实质,避免上当受骗。

  2、要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和经济风险。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参与非法金融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市场有输赢,投资有盈亏,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人们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