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山东高速交警设70个快处点 出了事故该撤不撤罚款200

03.04.2019  03:12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2019年清明节假期山东高速交警联合相关保险公司在高速公路上设置70处事故快处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否则将处罚款200元。

2019年清明节假期山东高速公路70处快处快赔点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同时符合上述三个快处快赔条件的,双方驾驶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取证,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 张以上照片,并尽快将车辆开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撤离现场。 山东省内高速快处快赔是强制要求,该撤不撤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双方当事人按照规定撤离现场后,应将车辆停靠在约定的地点协商赔偿事宜,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备。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应报警等候处理。

  以下几种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发生事故后需要立即报警 :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作者:贺辉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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