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6处高速电子监控将启用 抓拍各类交通违法

30.10.2015  13:03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为了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10月28日,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表示将于2015年11月6日起,在日照高速境内部分路段启用26处电子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各类违法活动进行抓拍取证。

  机动车超速行驶,低速行驶,倒车、逆行,违法停车,客车上下乘客,占用应急车道,大型车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成为被抓拍取证的重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新增添的26处设备分布情况将进行公布。

  其中,日兰高速5.5KM双向4车道、日兰高速21KM双向4车道、日兰高速56.5KM双向4车道、日兰高速70.7KM双向4车道、沈海高速699KM双向4车道、沈海高速711.3KM双向4车道、沈海高速758.9KM双向4车道、沈海高速743.2KM北向南单向2车道,疏港高速12KM西向东单向3车道等10个点,时速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一百公里。

  另外,机动车进入收费站通道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在服务区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一百公里;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一百一十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九十公里。禁止大型客车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

  在此区域内抓拍的违法行为:超速行驶、低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沈海高速743.3KM 处将监控超速行驶、低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疏港高速12KM 处将抓拍超速行驶、低速行驶和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前八处监测点全程实施区间测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