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工程惠及农村百姓人家

02.03.2016  16:06

  探索新模式,发挥长效益。鱼台县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县项目区位于罗屯镇,共涉及18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5万亩,受益人口达1.51万人,工程总投资2410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8月底开工建设,2016年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完善了县域内灌排工程体系,使得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鱼台县汲取多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经验,在项目区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水价改革、用水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大力健全工程管护组织和运行管理机制,让项目区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受益,为保证工程持久运行,使农民群众长久受益,打下了坚实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用、管问题。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利益最大化,确保工程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鱼台县认真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模式,成立了灌溉服务中心,明确了工程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县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服务中心成员进行了管理及相关技术应用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了用水户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用水户成员行使管护职权的能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鱼台县罗屯圣泰农业灌溉服务中心全程参与,加大了工程建管力度,为工程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提供了保障。工程完成并经法人验收后,由鱼台县水利局把工程的所有权移交由鱼台县罗屯镇人民政府,再由罗屯镇人民政府把工程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交给鱼台县罗屯圣泰农业灌溉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做到了产权明晰,责任到人。 

  水价综合改革进展顺利,鱼台县按照省、市有关水价综合改革的规定,以节约用水,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改进计量方式,由农业、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联合制订了《鱼台县农业生产费用收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合理确定灌溉水价,大大的降低了农民生产用水的成本。 

  据统计,工程完成后,项目区年新增供水能力128万m3,改善灌溉面积2.45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5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31万吨,年均增产效益200万元,年均节水效益61万元,农民人均增收2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