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海关两张查没虎皮移交省林业厅

21.05.2015  23:24

5月19日,黄岛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王燚、侦查科科长万勇等一行四人到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将依法没收的两张孟加拉虎虎皮办理移交工作。省野生动物保护站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人员代表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接收。双方举行了交接仪式、办理了交接手续,并就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面临的形势、保护执法、物种鉴定等工作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2007年9月28日,黄岛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黄词兴等人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一案;扣押走私进口的虎皮两张。2008年6月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黄词兴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12月29日,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判决扣押的两张虎皮依法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省保护站将对依法接收的虎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待批复后虎皮将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等工作。

 

今后,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同海关、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走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正式交接仪式

 

双方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虎皮情况

 

办理交接手续

 

虎皮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