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黑洞伤人 历城区市政管理局:当事人有责任

23.09.2014  09:58

 


当时导致唐先生摔伤的雨水井口。(资料图片)

  2013年11月,市民唐先生骑电动自行车时被缺失了井箅子的雨水井卡住,受伤严重当场昏迷。如今,唐先生的治疗已告一段落,但在医药费的赔偿问题上,其家人与历城区市政管理局产生了分歧。

  “黑洞”很伤人

  唐先生的家人介绍,去年11月28日18时左右,唐先生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自西向东经过世纪大道和绕城高速交叉口时,因一个雨水井的井箅子缺失,车轮掉进井口,唐先生直接被甩了出去,当场昏迷。其右侧嘴唇被摔透,门牙掉了一颗半,鼻梁骨折,脸上多处擦伤。当时,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一家媒体的报道称,因伤势严重,唐先生被从济钢医院转到市中心医院,手术完成后,一直到次日凌晨5点,唐先生才逐渐苏醒过来。

  治疗花费高

  唐先生的父亲告诉记者,媒体报道此事后,历城区市政管理局相关人员主动到医院探望,并承诺会承担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当时唐先生住院治疗20天,因为上嘴唇短了一截,后又进行了整形,目前治疗告一段落,共花费近3万元。因受伤牙齿的神经已受损,在济南市中医医院做医疗鉴定时得知,后期牙齿的治疗还需花费2万元左右。

  协商起纠纷

  在与历城区市政管理局协商医疗费赔偿问题时,唐先生的家人与对方产生了分歧。唐先生的家人称,历城区市政管理局答应支付2万元的牙齿后期治疗费用,而已经花费的3万元左右医药费,仅由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1.7万元,与当时的承诺不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当事人本人也有一定责任,我们不可能承诺承担全部费用。”昨日,历城区市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按最高赔付标准核算,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7万元;唐先生所称的2万元牙齿后期治疗费,是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得出的,与交通事故的鉴定是两码事,保险公司不予认可。即便如此,历城区市政管理局仍答应支付。若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当事人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