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玉米秸秆行为

14.10.2015  10:45

  本报讯 为做好秋收期间的秸秆禁烧工作,山东省淄博市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对玉米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有奖举报范围覆盖全市辖区,从即日起至10月26日,凡发现露天焚烧玉米秸秆的行为,均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此次有奖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举报焚烧行为应提供具体位置、焚烧嫌疑人等基本情况,同时,举报的焚烧行为事先未被禁烧工作部门掌握。

  对受理的举报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焚烧面积和影响程度,每起给予100元~300元奖励。对举报同一焚烧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受奖励的举报人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对捏造或歪曲事实、怀有恶意的举报人,淄博市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王文硕 毕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