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严肃处理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输液产品质量问题

16.02.2015  16:56

  国家总局通告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事件后,省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为有效控制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监督企业全力召回所有涉事产品。截至2015年2月12日,该企业已完成召回工作,经终端使用单位确认,涉事批次药品已全部销售使用;二是监督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深入查找风险隐患,认真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整改完成后由省局进行全面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涉事批次药品按劣药论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理;四是监督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和整改措施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举一反三,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应加强监测,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报告并依法处置;要求全省药品生产企业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质量管理,严把药品质量关,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提醒公众关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安全信息,注意用药安全。

 

附件: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C13042201)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