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东港公安打掉6个采矿采砂组织 11人归案

18.12.2014  14:58


非法采砂者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半岛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 高晓飞) 17日,记者从 东港公安 分局食药环大队获悉,自2014年8月份大队组建后,会同有关部门在严厉打击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成功查处六起非法采矿采砂案件,目前已逮捕1人,刑拘5人,取保5人。

  近期东港公安分局分别对南湖镇、后村镇等地区的河道、河坝、山林地、水库及其他农用地内非法采矿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了解,非法采矿的问题主要存在在五个乡镇,分别为后村镇的付疃河大坝及河道内采砂;南湖镇的付疃河上游安家代疃河段及盛家代疃河段处采砂;两城街道入海口处盗采海砂,人员主要集中在东河南村;三庄镇的三庄河道内采砂;陈疃镇鲍疃河道内采砂、日照水库内采砂等。

  不法人员在河道和水库内采砂,主要以打着清淤的晃子或者给以村里投资修漫水桥、方便村民出行和劳作的名义进行非法采矿,山林地采砂则主要是打着复垦名义 ,也有的违法人员以土方回填方式对村民承包地作部分赔偿进行的采砂或者在靠河坝处承包的养殖场或者其他场地内以土地改良形式进行的非法采砂。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工程的开发,各工地和啇砼站对砂的需求量不断增大,现在市场上每立方砂子价格为40~60元,如果运到建筑工地使用,每立方砂子价格均在60多元以上,采砂人员只需半年时间就可以达到百万身价。”东港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不法人员受利益驱使置法律不顾,夜间雇佣车辆在有关地域进行盗砂。据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河道、水库海域内的砂石均为国有资源,任何人和单位在无水利部门和地矿部门颁发的《采砂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外,不准私自对国有资源进行开采。2011年日照市也对市管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和采土的法律依据、审批范围、申报及审批程序分别都了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要求,但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河道、水库中等采砂的不法人员几乎均未办理《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个别人员即便有所谓手续的,仅是清淤和复垦的批复,该批复按照法律层面来讲,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虽然有的地方以土壤改良方式进行的大肆采砂行为,致使山林地数几十亩遭到破坏,但实际调查得知,无一人对破坏的土壤进行回填。非法采砂不仅践踏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对保持水土流失、蓄水防洪和生态平衡破坏严重。

  案例一

  流转20多亩土地,不种地偷采砂

  将村民的20多亩地流转了过来,围成了一个大圈,然后在里面日夜采砂,甚至将整个地面挖成了一个大坑……近日 ,李某的这种行为被东港警方瞧出了端倪,并开始进行跟踪调查。根据警方的调查,自2006年开始,李某便在河道以及流转地上疯狂采砂,对耕地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据了解,2006年开始,李某在后村镇开始了采砂的非法行为,曾经在付疃河河道四亩多地进行了非法采砂,并在大曲河附近的6亩地也开始了非法采砂,与此同时,从村民的手中流转了20多亩地,开始疯狂采砂。11月25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李某已经被刑拘,具体案件正在进一下调查中。

  案例二

  打着清淤口号疯狂盗采河砂

  今年以来,东港警方接到了几个报警电话,称村河道里的砂石每天都在被别人挖,他们怀疑是非法采砂。“报警人说采砂的不仅把河道的砂挖了,而且严重影响了河两岸庄家作物的生长。”东港食药环大队的办案民警说,由于疯狂的挖采河道让村民觉得集体利益受到损失,几个报警电话接连打了进来。

  接到报警后,大队高度重视,并就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跟踪。几个日夜下来,经过警方的蹲守,终于将以杨某为首的采砂全过程摸清,11月17日,警方依法对涉嫌非法采砂的杨某执行逮捕。原来,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杨某开始对南湖镇一村的河道进行清淤。“他是和相关单位签订了清淤的许可,但是并未取得采砂的许可证,他就以清淤为名,开始疯狂地采砂。”办案民警说,自去年以来,杨某非法采砂2万方。 记者 高晓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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