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合作社大事记

30.12.2014  13:40

  8月,水利部、发改委、民政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原则、主要职责及发展方式,要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织建设方式和管理机制,强调要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8月,农业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林业局、银监会、供销总社等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规范运行的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迈向了规范提质发展新阶段。

  10月,农业部、银监会和供销总社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明确了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界限。北京、四川、新疆等18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陕西、湖北、宁夏等13个省(区、市)制定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意见。

  12月,农业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评定了4013家国家示范社,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四有五好”、“百强百佳”示范社评定和示范县创建等活动。目前,各级示范社达12万家,形成了以国家示范社为龙头、省级示范社为骨干、市县示范社为基础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