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有限公司公司等3单位因超标排放被罚款25.5万

09.01.2016  13:49

  济南市环保局近日公开了2015年12月环境违法信息,记者了解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因超标排污等原因被罚款25.5万元。

  据了解,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化工厂未采取有效措施,焦油管式炉向大气排放含有焦油的气体)被罚1万元;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7号焦炉在线外排二氧化硫日均66毫克/立方米,超《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规定0.32倍)被罚5万元;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6号焦炉在线外排二氧化硫日均73毫克/立方米,超《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规定0.46倍)被罚5万元;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120烧结机外排氮氧化物日均334毫克/立方米,超《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规定0.11倍)被罚3万元。

  此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锅炉外排二氧化硫335毫克/立方米,超《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规定0.68倍)被罚8万元。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未采取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物料造成扬尘污染(一煤堆、一矿粉堆)被罚3万元,该公司还因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北厂界夜间噪声达60 db(A),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5db(A))被罚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