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7亿元

08.07.2016  20:34

  为支持各地发展学前教育,近日,我省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1.7亿元,其中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1.3亿元,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000万元。

  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财力状况、在园儿童规模、适龄儿童入园率、流动人口规模、2015年幼儿园建设规划树、建设完成率及2016年幼儿园建设规模等因素测算分配,用于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配备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各地要将省定贫困村,特别是省直机关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建设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财力状况、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规模及适龄儿童入园率等因素测算分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统筹用于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也可通过公建民营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