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5年来济南市共查处酒驾近2.8万起

16.05.2016  23:32

   中国山东网5月16日讯  (记者 张敏敏) 《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醉驾首次入刑。记者从济南市交警部门获悉,“醉驾入刑”5年(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来,济南市累计查处酒驾27914起、醉驾3921起,涉及醉酒驾驶的全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醉酒驾驶、二次酒驾及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吊销驾驶证3600余个。

  “醉驾入刑”5年多来,济南市机动车年均递增20万辆左右、驾驶人年均递增20万人左右,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济南市发生涉及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呈下降趋势。

  济南市民警告诉记者,经过五年多来的持续整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大驾驶人的良好习惯,“醉驾=犯罪”的观念已入脑入心,“拒绝酒后驾车”不只是书写在法律文书上的条框禁令,而是深刻在每个公民内心的烙印,熔铸于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记者了解到,“醉驾入刑”还催生了代驾这一新兴产业,据有关企业对国内16个主要城市的回访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平均77%的人喝酒开车叫过代驾。

作者:张敏敏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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