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不法分子骗济南1.3亿 8种情形定是诈骗

29.12.2015  14:56

  昨日,记者从济南警方了解到,截至2015年前11个月,济南市电信诈骗发案3000余起,个人或单位的1.3亿元资金被不法分子骗走。

  今年以来,济南警方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18起,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同时,警方还与各大银行机构协作,劝阻堵截电信诈骗案件46起,避免经济损失781.27万元。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程绍春告诉记者,实施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有80%是中国台湾人,遥控内地“马仔”实施诈骗。85%的电信诈骗案件主谋盘踞在海外,案件破获和嫌疑人抓捕的难度大。目前,济南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指示,和相关部门配合,正在大力追查。

   典型案例“主管”一条微信 骗走110万

  6月24日,山东某物业公司财务主管关某接到公司法人刘某微信通知,要求给深圳市一科技公司转账45万人民币,转账成功后又要求转账65万元人民币,出纳共汇款110万人民币。6月26日,关某与公司法人刘某电话核实时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嫌疑人在到账后第一时间将一级账户中的赃款通过二级账户、三级账户进行全额中转,然后将三级账户中的110万元分批次的转账至39张银行卡中,以便能够尽快地在ATM中取现。

  案发当日下午16时许,部分赃款在广西贵港市被取走,剩余资金于6月29日至7月1日在菲律宾境外取现。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办案民警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7月27日,犯罪嫌疑人文某健、文某源在广东省白云机场边防检查站被抓获。7月28日,在广西宾阳警方的配合下,抓获邓某学、文某敏。

  在抓获嫌疑人的同时,专案组民警迅速对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并追回全部赃款,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通过审查,在大量证据面前,该犯罪团伙成员供述了通过木马程序获取被骗公司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伪装微信冒充公司法人实施诈骗,得手后,再由专门取钱的人员将所诈骗的钱财通过网上银行多次转账分别转入到网上购买的多个银行卡,并在境内外取款分赃的诈骗犯罪事实。

   公安部刑侦局提醒:这8种情形肯定是诈骗!

  ❶要求你不能挂电话

  ❷要你必须开网银

  ❸要求你为安全,不要向任何人说

  ❹要求你找隐蔽地方

  ❺称网站有通缉令,并有个人信息

  ❻要你接收检察院执行书传真

  ❼叫你拨114核实

  ❽要你把银行卡的钱转到安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