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通报彩石山庄处置情况 979亩土地将拍卖
23日上午9点,济南中院召开三联集团彩石山庄案件司法处置情况新闻通报会,济南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刘延杰向媒体通报了三联彩石山庄房地产项目问题的基本情况和案件司法程序的进展情况。
彩石山庄房地产项目涉及2000多名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因为多方面的原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截至目前,共有308户白领公寓和水晶花园项目的购房群众与三联集团等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其中140户购房群众收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
据了解,三联集团是山东省属企业,曾在家电销售等领域全国知名,后来走到了破产边缘,造成并积聚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刘延杰在通报会上指出,目前的调解和司法确认意见,是省法院和济南市两级法院依据法律和最高法院的答复意见研究决定的,标准对同种情形的购房群众统一适用,对调解和判决统一适用,因此,购房群众之间不必相互观望和攀比。
刘延杰表示,依据目前情况,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购房群众,通过判决所获得利益不可能高于通过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所获利益,并且除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外,还需要依法缴纳诉讼费,实现利益的时间也要受诉讼程序的限制。
关于赔偿和利息计算问题,刘延杰指出,因为购房群众与三联签订白领公寓和水晶花园项目房屋买卖协议时,三联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法律规定,协议无效,三联应当返还购房群众交纳的购房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签订合同时双方明知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均有过错。三联过错大,故让其赔偿主要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以实际交纳的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流动资金1年期基准贷款利率,自交纳房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
记者了解到,购房群众申请人民调解,应当提交有关协议、收款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这是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如果没有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付款凭证遗失的,可以提供银行流水明细,用以证明交款事实。
为了更好更快的解决问题,减少购房群众的维权成本,司法解决方案确定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审理和执行拍卖工作同步进行的工作原则,其中,执行拍卖工作已经启动并进展顺利。10月14日,济南中院委托山东非凡拍卖有限公司和山东宏博拍卖有限公司在《山东商报》发布公告,定于10月30日对三联集团的涉案979亩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依法进行拍卖。拍卖变现后,法院将立即按照调解和司法确认的先后次序向购房群众发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