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明年元旦起实施新规 ATM日透支上调到1万元

29.12.2016  16:06

  中国山东网12月29日讯 (记者 马文文) 2017年1月1日起,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正式实施。其中,对信用卡透支取现利率、预借现金等业务做出了调整,信用卡ATM透支取现额从每日累计从2000元上调到10000元。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群体进行差异化定价,包括宽限期和透支利率等,在违约金方面,允许客户与商业银行讨价还价,同时放宽了对客户偶然情况下现金透支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市民在选择信用卡时可以货比三家,选择透支利率相对较低的了。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7折。也就是调整之后,日利率万分之五则变成上限,而下限则在万分之五上打七折,即万分之3.5,也就是说,以后银行收取用户透支利率将在0.035%—0.05%之间。新规实施以后,大家办信用卡可选择透支利率相对较低的了。

  此外,《通知》规定,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目前,银行收取的滞纳金比例由央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一名用户信用卡消费了1万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到期还款日之前没有还款,银行目前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大多为1000元乘以5%,在实际收费中,滞纳金收取最低1元。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收费的基数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不过,由于各家银行政策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目前各银行对于滞纳金最低收费标准不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中,对于最低收费标准要求较低,没有门槛或者有5元起的最低收费标准。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最低滞纳金收取标准为最低10元或20元。此外,部分银行还设置了滞纳金收费上限,工商银行规定滞纳金最高收取500元,华夏银行最高收取2000元。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中,央行规定,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也就是说,今后违约金怎么收取,可能将由信用卡中心与持卡人共同决定,持卡人将有机会“货比三家”。

作者:马文文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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