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

省财政落实补助资金63.56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7年,省财政累计落实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3.56亿元,支持各地打破资金条块限制,统筹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支持各地将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省定扶贫线标准。二是落实机构养育孤儿、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200元、720元和300元的补助政策,保障全省1. 财政厅

我省连续第13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为切实保障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近日我省确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这是我省连续第13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工伤人员3.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