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司法局三个“早”字争主动 谋划乡村振兴法治篇

29.03.2018  10:00

    安丘市司法局充分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早布局、早动员、早落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

    早布局,拓展乡村法治网络。拓展乡村法治服务领域,以全市13个司法所、102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和860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作为乡村法治建设的服务站,承担乡村法治教育、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实现乡村法治建设全覆盖。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百度地图上完成了全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址标注,方便群众直接获取法律服务信息。

    早动员,夯实乡村法治队伍。以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对10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服务专题培训,全面增强“服务乡村建设、维护基层稳定”的能力。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将乡村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整体“打包”,同部署、同开展,全力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解决“三农”法律问题的本领。

    早落实,打造乡村法治亮点。实施“法律顾问村村通”工程,对广大群众关心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及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邻里纠纷等法律问题,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面对面”的解答和化解。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对乡村群众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产生的法律纠纷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减免费用、全程服务,发挥法律援助的最大社会功效。目前,已开展乡村振兴法治主题活动8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70余件,受理法律援助67件,有效弥补了基层乡村法治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