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召开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16.10.2015  19:44

东营市召开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齐鲁网 东营 10 16 日讯 (记者 陈瑞芳)10月16日上午10点,2015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公布了第三季度东营市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情况,对生态补偿情况以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截止九月份,东营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广饶县依旧污染最严重。

第三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情况

截至今年9月份,全市省控重点河流COD浓度为26.4mg/L、氨氮浓度为0.83mg/L,比去年同期分别改善33.8%、62.6%,9个省控河流除河道整治的外全部达标。市控河流断面COD平均浓度34.7mg/L,氨氮平均浓度1.74mg/L,分别改善31.1%、74.7%。

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第三季度,东营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同比改善幅度明显: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8μg/m3,同比改善28.3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7μg/m3,同比改善27.0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0μg/m3,同比改善18.7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6μg/m3,同比改善8.20%;“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60天,同比增加6天。二氧化硫浓度最低的县区是河口区,为30μg/m3,最高的是广饶县,为103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利津县,为25.68%;同比无恶化。二氧化氮浓度最低的县区是河口区,为16μg/m3,最高的是广饶县,为62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河口区,为40.74%;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利津县,为28.1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低的县区是河口区,为90μg/m3,最高的是广饶县,为188μg/m3;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垦利县,为24.48%;同比无恶化。细颗粒物浓度最低的县区是河口区,为50μg/m3,最高的是广饶县,为68μg/m3。(去年同期未开展细颗粒物监测)

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东营市环境空气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市环保局发布的各县区(开发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2015年第三季度市级财政向各县区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5.3万元,其中广饶县向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22万元。

第三季度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第三季度,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1起,与去年同期增加89%。其中,违反环评类的环境违法案件67起,占55.4%;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类的环境违法案件11起,占9.1%;超标排污类的环境违法案件20起,占16.5%;危废固废类的环境违法案件8起,占6.6%;其它类的环境违法案件15起,占12.4%。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起。

下一步,将围绕“四个坚持”不放松:坚持党政同责不放松,坚持工程治污不放松,坚持监管执法不放松,坚持考核问责不放松,继续深化在水气污染整治方面落实党政责任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树立“项目化”理念,明确工程的重要节点,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推进,确保整治各项工程顺利完成。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下狠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守法成为企业的底线和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