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管理体系 创新工作机制——山东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狠抓工程质量工作纪实

22.01.2018  13:40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山东省住建厅认真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部署要求,科学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投诉逐年下降,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9.91%。近三年,全省住建系统获鲁班奖25项、国优工程55项、市政金杯14项、广厦奖15项,在全国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多次名列前茅。2017年,住建部在山东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现场会,山东省住建厅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就工程质量工作作经验交流。

      一、突出三个关键,完善保障体系

      全省住建系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监督、社会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一是构建政府主导工作格局。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将其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政府质量考核,对各级政府和部门量化打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提出“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十六字方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提升行动。健全省、市、县四级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并在1723个镇(街)全部设立副科级行政编制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实现了城乡工程质量监管全覆盖。

      二是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了涵盖监理、检测、图审等单位的七方责任体系,在全国较早出台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制度,全省新建工程“两书一牌”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若干规定,实行循环计分动态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管,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三是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细化监督流程和监督标准,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定位和经费保障,在全国率先将乡村限额以下工程纳入监管。探索新型建造方式监管机制,出台了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导则,推行监理驻厂监造制度,将质量监管延伸至生产环节。创新工程监管方式,由保姆式日常监管向执法式抽查巡查转变,由监管实体质量向实体和行为并重转变。 

      二、围绕三大重点,加强全过程管控

      各级严把设计、施工、运维三大质量管控环节,完善政策、创新模式、严格监管,初步形成了工程质量全周期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一是提高工程设计水平。注重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不断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深入推进“建大院、出大师、创大作”,7人荣获国家勘察设计大师。建设威海国家建筑设计创新平台,定期举办国际建筑设计大赛等活动,提升建筑创意水平。完善设计招投标管理,淡化商务标,强化技术标,鼓励委托设计大师、院士承担重大项目设计。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率先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投入财政资金4亿元,施工图审查违反强条数量逐年减少。高度重视抗震设防,严格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省人大出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将学校、医院等民生工程抗震设防等级提高1度,对农民自建房采取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

      二是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实施样板引路,1万平米以上项目必须设置施工样板,全面推行可视化交底。严格材料进场检测,将保障房等民生工程见证取样率提高到100%。严格验收把关,邀请前期物业和业主代表参与竣工验收。强化分户验收管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比对性复核。实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允许交付使用。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梳理了4大类12项问题,制定了101条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公开承诺防治目标,设计单位增设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物业单位组织承接查验,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95%。

      三是提高运行维护水平。强化开发单位保修责任,推行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由开发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保修期内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维修费用从中列支,有效维护了业主权益。改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投票异议表决,反对的不超过1/3即可使用,年均使用3亿多元,比制度调整前提高50%。完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省、市、县三级投诉渠道,规范处理程序,定期通报投诉处理情况,并与项目招标、土地出让等挂钩联动。

      三、强化三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紧紧围绕制度引领、技术创新、素质提升三方面基础性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工程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奖惩机制。实施精品带动,组织开展了泰山杯、优质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奖等创建活动。实行两场联动,对质量措施实、工作成效好的,减免投标保证金、物业质量保修金,在信用评价和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是实施创新驱动。积极推广互联网+质量监管,建立了全省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对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系统,通过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远程监控,实现了质量检测闭环监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省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近3000万平方米,获批国家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26家,形成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产能960万立方米、钢结构部件产能300万吨。组建BIM技术应用联盟,加快BIM技术在设计、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全方位应用,创建省级示范项目63个。鼓励支持施工技术集成创新,及时归纳提升技术创新成果,编制发布工程质量技术标准77项,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三是提升队伍素质。加快建筑业改革,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我省获批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2015年以来新增特级企业23家,累计达到37家。推进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发展自有劳务队伍,发展建筑工人培训基地94个,累计培育技师6万人、技工20万人,培训一线操作人员200万人次。打造注册执业师队伍,全省注册建造师17万人、监理工程师1.2万人,组织继续教育培训11.7万人次。大力推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第41届、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中获优胜奖。积极发展乡村工匠队伍,推行公司+协会管理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培育了一批有经验、懂技术的高素质工匠队伍。

(质量安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