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住问责要害 强化责任担当

16.01.2018  23:11

  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压力传导与问责追究并重,用好问责利器,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守纪律、讲规矩日益成为自觉行动,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

  省委坚持以上率下,坚定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2017年,省委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权重。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对13个市和6个省直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

  紧盯“关键少数”,紧紧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省委书记与新任市委书记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约谈市委书记和省直单位党组书记,省纪委常委同5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在全省137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在8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工作。谈话形式多样,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讲责任、促担当。

  “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这次谈话谈出了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崭新认识”“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谈话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根源入手,立足于抓早抓小,把问题谈深谈透谈红脸,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为各级党委(组)书记心中时刻绷紧的弦。

  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不担责就问责。2017年6月,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明确规定,问责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实现6种问责情形29种具体情形全覆盖。

  2017年12月10日,因辖区内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济南市市中区纪委对包括街道办主任、区市政局局长在内的5名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通报中,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因下属多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因系统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这样的问责内容越来越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渐成常态。

  进一步规范问责内容。从最初注重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进行问责,到目前实现6种问责情形29种具体情形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情形进行问责,更加凸显政治责任定位。

  比如,2017年烟台市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临沂市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东营市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起环境保护方面履职不力问题进行问责,聊城市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生态环境的失职失责问题等。通过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出台以来,问责力度明显加大。2017年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内问责问题5507起,对2247个党组织进行党内问责。突出“关键少数”,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037人,党纪处分1218人。

  既问责又曝光。今年省纪委对查处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分2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8人,进一步强化了警示震慑氛围,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省纪委副书记孙丰华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实际行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