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证服务收费近20年来首次全面调整 下月起实行
山东公证服务收费近20年来首次全面调整
办理遗嘱公证,最少要花1000元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从9月1日起,财产、遗嘱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之前在全省执行了近20年的收费标准将废止。记者 史尚静
山东全面调整公证收费
目前,公证业务尚未形成充分竞争,因此《办法》规定大部分公证事项和事务实行政府定价。同时,鉴于部分公证事项和事务,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差异较大,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协商议价。
在公证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方面,适用于各种定价方式的公证服务收费,不过,第六条又特别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收费,明确了具体的定价原则。对于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外需由当事人另行支付的费用,新的收费办法也进行了规范,公证机构在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其它费用,如翻译、摄影、摄像、公证员异地办理公证差旅费等,这些费用不属于公证服务收费内容,需由当事人按照实际发生额另外支付。除此之外,还明确了公证机构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情况下的退费办法。
遗嘱公证收费标准调整较大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此前山东所执行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更为详细,按比例收费标准则以降为主。继承、赠与、遗赠的收费标准,由按照受益额的2%计收,改为分段累计计收,下调0.8-1.9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以继承额100万元为例,原标准需要收费为2万元,而新标准收费则降为6950元,可少付13050元。即便是2013年调整后,办理公证时也要交9400元,而按照新标准可节省2450元。
而与之相对的,计件收费标准有所提高,以体现公证员劳动价值和弥补公证处运营成本,如,证明学历、学位、经历等,由每件80元上调至每件150元。其中,遗嘱公证收费标准调整较大,此前证明遗嘱每件收费200元,上门办理公证的加收1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800元。按照新的标准,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
下月起近20年来收费标准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998年以来,我省公证服务收费一直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2013年国家对个别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近年来,公证行业管理体制和执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收费政策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该工作人员表示,“越来越多的公证机构由行政单位改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执业区域由区、县扩大至设区的市,公证机构性质和执业区域发生了变化。此外,公证机构承担的房租、工资、交通、赔付等成本明显增加,部分按件计费的公证项目收费标准偏低,导致公证机构相关业务逐渐萎缩。而由于竞争尚不充分,加之近年来城市住宅价格明显走高,一些涉及继承的公证服务收费存在偏高问题,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从9月1日起,之前执行了近20年的收费标准将废止,根据新的收费办法,财产合同、委托授权、声明、保证、遗嘱等均将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