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八成公办养老机构转制 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由政府买单

01.03.2016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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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八成公办养老机构转制 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由政府买单

 

  3月1日下午,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办集养老、康复、保健于一体的护理之家,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八成公办养老机构转制 困难老人入住由政府买单

  截至2015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近1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预计2020年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22.3%。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方案》提出到2020年,山东省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要实行全成本核算并确定收费标准。同时,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山东省将推进“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整合有关涉农政策和资金,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并且对没有社会保险收入或社会保险收入不足以缴纳成本性费用的“三无”、五保等困难老年人,申请入住改革后养老机构,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代为支付。

   新建小区未建养老设施不予验收

  《方案》明确,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调剂解决。

   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鼓励高校设养老专业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省级继续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其中,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别提高为600元、1200元、2400元。

  在高校专业设置方面,“十三五”期间,山东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达30处。实行高校设立养老专业资金补助制度,省级对每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引导高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专业人才。并对养老服务业专业学生给予减免学费、奖励奖学金倾斜等优惠照顾。对从事养老工作的本、专科和技工学院、高级技工毕业生,每人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从业补助。

   推进“互联网+养老”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逐步由专业机构托管运营,完善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打造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引导大型养老机构在社区成立养老服务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打造“孝润齐鲁·安养山东”服务品牌方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明确品牌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满足省内外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此外,在推动医养结合方面《方案》还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条件和准入机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要求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