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公布实施

04.09.2014  17:31

  2014年8月28日,我委印发《山东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的实施,是贯彻落实我委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为,推进我省卫生计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严格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基准,压缩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杜绝无法定依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实施处罚,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卫生计生行政处罚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卫生计生行业依法管理水平。 

  《规则》共分五章二十七条,对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定、适用原则、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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