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11.08.2017  19:58

济建质安字〔2017〕30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 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确保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

(二)时间: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企业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以及施工企业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 建设手续相关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提供毗邻建筑、地下管网和水文地质情况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相关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入场的队伍与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暑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7.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否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9.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了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符合规范要求。

10.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履行审核和验收手续;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是否符合要求,配电系统是否按规定配置,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

11.临边安全防护。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给高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包含高处作业安全知识以及安全带、安全帽使用方法等相关的培训、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是否制定悬挑式物料钢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12.高处作业吊篮易发事故的隐患整治情况。吊篮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安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是否签订了安全协议,明确安装要求、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的管理责任情况;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吊篮操作人员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吊篮悬挂机构配重固定是否符合要求;行程开关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设置吊篮操作规程及醒目限载牌等。

1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办公区临时板房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是否按规定报批手续;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

(二)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动员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 ,要求,层层动员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迅速开展行动,并抓好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表,列明检查事项、内容、标准,在施工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上,组织开展对表检查。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施工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大检查期间每月至少曝光一批(次)。

(三)持续推进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内容,切实消除隐患,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建立相应处罚案卷及台账。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告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本次集中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这次大检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市城乡建设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相关企业要建立提升行动领导机制,集中解决相关问题,统筹协调推进,确保行动实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查处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凡是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的不得施工;凡是安全隐患不排除的不得施工;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施工;凡是责任落实不到人的不得施工;凡是各项证照不全不合格、未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审查验收、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甚至抢工期、赶进度冒险施工作业的,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进行上限处罚。

各县区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工作总结于10月22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每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情况。

联系人:  郭宁

联系电话:0531-66605632(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市城乡建设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2.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蒋向波  市城乡建设委                              主  任

副组长 :武兆军  市城乡建设委                              副主任

成  员 :魏  涛  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处  长

高树金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      处  长

                      刘其贤  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站  长

                      张  健  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书  记

                      杨一伟  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质量安全管理处,魏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