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小组首次会议

11.05.2018  18:17







    5月11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对《条例》立法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传达学习《〈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出席会议并讲话,立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条例》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整合司法行政多项业务,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实践;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举措;是整合司法行政力量积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行动,是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司法行政地方法规体系的重要创新。

    会议要求,要为立法工作提供良好保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立法工作当中,在资金筹措和安排上对立法工作要给予充分保障。要科学编制调研计划,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借助外脑外力,吸收各层面智慧,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搞好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衔接,确保《条例》立法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