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三项措施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09.03.2018  11:34

    近年来,高青县司法局坚持以服务民生、服务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前沿阵地,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经省厅考核验收,高青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

    一是优化升级三级实体平台。在县级层面,以争创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扩大服务场所面积,提升服务水平。在镇(街道)层面,分级打造3个明星司法所和6个规范化司法所,全部建立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窗口化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转办、公证预约等多项法律服务。村居层面,全县309个村居全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配备了法律顾问,并将服务项目、人员照片、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上墙公示,把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二是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在高青县政务网站开通“法治高青”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进行以案释法,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开通“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高青普法”微信公众号,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律师等业务工作于一体,实现了“一网通”“一键通”。建立“高青县公共法律服务”“高青县法律顾问之家”“法律服务在您身边”等微信群,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入驻“今日头条”“企鹅号”等人工智能信息平台,与新华网、鲁网、中国山东网等主流媒体合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服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值班人员工作要求》等相关制度,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公证质量大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社区矫正督查等专项活动,提升了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建设“规范协调、务实高效、清正廉洁”机关为抓手,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培训班、司法所工作培训会、司法行政干警学习会等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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