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多证合一”整合证照达31种(人民日报海外网 2017-09-06 创新频道)

07.09.2017  13:29

  山东推进“多证合一”整合证照达31种

  人民日报海外网 2017年9月6日 创新频道

  5日上午,山东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并现场回答与会记者提问。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介绍,“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多证合一”为山东省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政务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山东省采取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方式,第一批整合31项涉企证照事项。即“三十一证合一”决定自9月1日起在山东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使“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

  郭际水说,实行“多证合一”改革后,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关部门不再核发被整合的证照事项。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对于被整合的证照,企业无须再办理,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据悉,下一步,山东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使“多证合一”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切实释放改革红利。(记者 李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