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品房交易可“一证上市” 土地使用证处境尴尬

10.03.2015  12:26

  3月1日,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一些城市率先落地。政策实施后,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土地使用权、证方面,例如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续期,土地使用证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究竟发挥什么作用等等。作为一项向全社会推行的政策,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落实和完善。

  土地证没那么“霸道”:

  土地证若到期,房子仍然是自己的

  近日,有舆论称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使用期限栏目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所有权无期限的官方说法让不少市民松了一口气,但使用权有期限,到期之后居民应当如何应对却依然让市民感到困惑。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自动续期只是给出了问题的一个解决方向,但自动续期的流程如何,续期之后如何备案登记等问题目前并无细则,也无其他相关规范。

  可以肯定的是,“土地证一到期,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这类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土地证不过一“小证”:

  目前济南商品房交易可“一证上市”

  在之前进行的房产交易中,并没有使用土地使用证。一些市民担心,自己买房时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今后会不会影响房产交易?

  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山东济南目前的政策是“一证上市”,即只用房产证就能够完成房产的交易、抵押、贷款等,也没有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给市民分割土地“小证”做出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