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工会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4.12.2017  23:29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全面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省总工会联合省律师协会、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以及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等驻济高校,在济南火车站开展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工会普法在行动”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省总工会副主席李臻、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丕峰、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和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律师、法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及新闻媒体等,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共解答拖欠职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山东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在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并做了相关报道。

本次活动选在人员流动性较大、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济南火车站进行,不但发放了涉及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山东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选编》、《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宝典》、《工会为农民工服务手册——新市民百问百答》等知识手册,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宣传材料,省总工会制作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展板引起广大关注。本次活动的开展,既向广大职工宣传了宪法及常见法律知识,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信仰,根植于内心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又通过与媒体和高校学生合作,扩大了对工会法律工作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吴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