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后处理交通违法更加严格 销分需出示身份证

13.03.2015  16:39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在8个月内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山东作为试点地区要提前进行升级工作。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系统升级之后,对于热衷于买分卖分的非法中介而言绝对是个坏消息,因为一个驾驶证处理多车违法记录,系统是要自动报警的。此外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时,除了出示驾驶证还要出示身份证。

  一本处理多车交通违法难了

  据悉,此次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后,进一步强化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和业务监管。增加了对涉嫌高频次买分卖分人员的业务预警和监管功能。对于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或者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在驾驶人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报警。同时,该驾驶人处理的非现场违法将上传公安部监管平台。在违法采集时,发现违法车辆属于套牌车辆的,可以将其非现场违法记录通过接口写入综合应用平台套牌车违法数据库,以备后查。

  处理交通违法,须出示身份证

  目前如果到交警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也就是被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只需要本人带着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系统升级以后,处理交通违法将发生重大变化,以前是拿驾照就可以,现在得拿身份证和驾照。这一做法,公安部拟在2015年10月在全国强制启用。

  办理驾证增加手机号码校验

  升级之后的系统还调整了手机号码校验功能。在办理驾驶证初领、增驾、补换证、审验等驾驶证业务时,增加手机号码重复性校验,也就是说,驾驶人在申请驾驶证初领、增驾、补换证、审验等驾驶证业务时,一定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不要图省事提交驾校或者其他人的电话号码。

  交警提醒 车主驾驶人请及时补充联系方式

  济南交警表示,当前有不少驾驶人和车主在办理驾驶证和登记车辆时填补的信息已经发生变化,或填写不准确,无法享受到交警部门开展的各项温馨提示服务,从而造成车辆和驾驶人临近年审、年检,以及车辆违法时难以收到免费信息提醒。为此交警提醒,凡是登记信息(例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已经发生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要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济南市车管所业务受理科科长祝芳提醒说,除了在车管窗口办理信息变更业务之外,也可以拨打66712345车管服务热线,提供车主身份信息、原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另外,也可以登录济南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网站,实现网上自助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