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之堂”能否兼容“引车卖浆”

22.08.2015  09:03

   日前,广东省审议通过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被认为是给长期处于“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作坊、小摊贩“转正”。这则消息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转正”的小摊贩无需工商登记,也就无需缴纳各种税费,只需免费拿到登记证和登记卡即可经营,而且摇号进行地段选择。评论认为,从民生角度看,这是“不以商小而鄙弃、不以业大而骄纵”的商业文明伦理的进步,也有利于城市稳定与发展。

  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这“四小”,对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令人头疼的大问题。今年1月,济南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广东的做法,对我们或许有所启发。   周三下午5点半,尽管还未开学,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道路两侧已是一片热闹景象。煎饼果子、铁板鱿鱼、烤面筋、油旋、凉皮、臭豆腐……数十辆三轮车把辅道塞了个满满当当。地上散落着塑料袋、竹签、纸巾,还有油污旧迹。记者询问一对卖油旋的中年夫妇:“在这里摆摊,城管等部门管不管?有没有人来收费?”妻子说:“不交钱,但城管会管。”“既然没人收费,那城管来了怎么办?”丈夫一脸淡然地答道:“跑呗!”   一个液化气罐,几个不锈钢盆,几种调料,一摞塑料袋……在济南,这种三轮车食品摊散布于众多居民区、学校门口、人流集散地。七里山、山师东路、西市场、佛山街、有球赛时的体育中心门口……都是小吃摊兴旺发达的地方。   小摊贩充满争议   流动小贩在很多城市里,是一个近乎“过街老鼠”的角色,其生存境况无疑充满艰辛。一句“城管来了”、满街四下逃跑的景象在每个城市都不罕见。新闻中所提到的将“流动小贩”称之为“走鬼”,虽然是广东的一句由来已久的俗语,但也从一个侧面对“流动小贩”的生存处境做出了真实而形象的“注解”。   小摊贩是一个充满争议的群体。济南某大学一份调查报告的总结认为,城市小摊贩的确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安全问题。因其具有较强的“游击性”,易于逃避政府部门的各种检查,其产品得不到有效的质量保证。其次是污染问题。小商贩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足够的公共意识,垃圾乱扔乱放,影响城市环境。第三是交通阻塞问题。小摊贩往往占道经营,加重交通拥挤。再就是社会治安问题,由于小商贩流动性较大,地域差距较大,容易形成地域团体,或者争抢有利地段,影响社会治安。   尽管问题多多,但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古已有之。同样有人认为,这些个体户恰是中国经济最小的细胞,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的活跃程度可以度量中国经济的活跃程度。小摊贩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维持了一部分人的生计,也为一部分人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稳定了社会,扩大了就业。而且这些人多为弱势群体,没有能力在更大范围里有效争取自我权益,仅仅是靠出卖劳动力谋求一点生存空间。他们没有带来更大的危害,之所以破坏城市形象和环境,更多也是因为管理者缺乏服务意识,以收费罚款代替管理。因此需要改进的更应该是城市主管部门。   “免费转正”一举两得   正因为小商贩与城市管理者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广东省出台的这个管理条例,被认为意义深远。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之后,想做正经生意的商贩从非法变成合法,不用再提心吊胆时刻准备逃跑;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能更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查找源头。同时还能促使小作坊和小摊贩自觉提高卫生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   转正不难,难的是免费。实际上,广东省探索给“走鬼”转正已经有数年的尝试。以往,小摊贩“转正”成为“个体工商户”并不难。但转正以后,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多交很多钱,得到的服务却并不显著,小摊贩们自然就没有“转正”的热情。   广东新政真正值得点赞的地方就在于这些摊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只需在所在乡镇或街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比如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以及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划定黄金地段的摊位,等等。困扰已久的小摊贩“地下经济”问题,或许能得到较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