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创失业预警遇红警可降社保费率 分为黄、橙、红三色

13.04.2016  12:42

摘 要:记者12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建立了全国首个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制度,从启动“门槛”由低到高排序,失业预警分为黄、橙、红三色,分别对应Ⅲ、Ⅱ、Ⅰ级应急调控措施。企业每月定期报送就业岗位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人社部门进行统计并作出调控应急方案。

  记者12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建立了全国首个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制度,从启动“门槛”由低到高排序,失业预警分为黄、橙、红三色,分别对应Ⅲ、Ⅱ、Ⅰ级应急调控措施。企业每月定期报送就业岗位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人社部门进行统计并作出调控应急方案。

  《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山东是全国首个建立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制度的省份。“这项制度的建立,增强了政府调控失业风险能力,对积极应对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属于传统产能大省,省委、省政府提出钢铁、煤炭等8大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关闭30万吨以下煤矿,就涉及8个市、56家煤炭企业、3.5万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相当严重。按照文件规定,及早制定预案,未雨绸缪,有效防范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就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一样,如遇到失业风险,预警和响应就会及时出现。据悉,山东省建立的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每月对企业就业岗位增减变化数量、原因、类型等,实施及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此外,建立了对行业企业的规模性、区域性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分为黄、橙、红3级预警等级。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制定了相应的调控应急方案。

  据了解,当出现失业预警时,由专家委员会实施预警等级分析和评估,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专业委员会的建议出具预警报告,各级政府启动不同级别的失业调控应急方案,把就业形势掌控在可控的范围内,化解失业风险,稳定全省就业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