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引才大招频发 在编人员可"带薪创业"

08.02.2018  17:16
  大招频发,背后是山东这个人才大省为突破“大而不强”困境、聚集高层次人才推进改革创新的决心。

  齐鲁晚报记者 廖雯颖     

  在编人员

  可“带薪创业

  最近,山东事业单位用人引才新政可谓重磅连发。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意见明确,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可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人事档案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

  除了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离岗创新创业外,该意见还明确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支持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这些政策旨在破除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壁垒,打破对人才的束缚,让专业技术人才“走出去”发挥更大的才能,也能更灵活地将高水平的人才“引进来”。

  除了上述意见,近期省人社厅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使用办法(试行)》,所谓特设岗位是经核准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在特定项目、阶段性任务中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无独有偶,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的《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引才开辟特殊通道。

  青岛更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外籍雇员聘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青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机构也可以招聘和使用外籍人才。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顶尖人才“一事一议

  给予千万元级别资助

  此番山东大招频发,目的都着眼于一个词:人才。

  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人才大省,但在人才竞争力上,与其他经济发达省份存在“大而不强”的弊端,高端专业技术性人才较为稀缺,比如现有“两院”院士不到广东、江苏的一半。此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还存在平台不多、“红利”不大的问题。

  在山东之前,不少地区已经在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薪创业”上出台新政,山东并非首个吃螃蟹的省份。2015年10月,兰州已经有类似政策。

  引凤先筑巢。去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制定出台《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支持重点企业加快金银高层次产业人才实施办法》等41个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有效增强引才优势。比如重磅推出的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对全职来山东开展创新工作的杰出人才和顶尖人才,分别给予最高400万元人才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又比如,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山东以更加灵活的政策引导企业集聚人才,将人才评价权直接下放给企业,企业看中的人选经认定可直接纳入人才工程支持。2017年,山东遴选的首批25家省引才重点支持企业给予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配额,短短两个月,11家企业就从海外省外全职引进14名关键技术岗位的急需紧缺人才。如今,这一股引才用才的东风从企业吹到了事业单位,随着体制障碍被破除、顽疾被攻克,人才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