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职称改革 打破“天花板”破除“一刀切”

24.04.2018  04:58

  中国山东网4月23日讯  (记者 张敏敏) 2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东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次改革推出25项具有“含金量”的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使用结合,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人才制度支撑。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富华介绍,目前,山东省经济、统计、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系列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评到副高就“到顶了”,专业类别设置也较为笼统,新行业、新专业需求未能充分体现。

  为了解决“天花板”问题,这次改革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对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设置到正高级,补齐部分系列职称层级设置的“短板”。完善职称专业类别设置,各设区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设置有关专业类别,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开辟了通道。对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于富华说,过去,职称评价标准存在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问题,并把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的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杠杠,造成了评审标准的“一刀切”现象。这次改革,在国家颁布的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山东制了定更加符合实际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将评价标准的重点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并健全标准条件动态调整机制,树立了鲜明的评价导向,破除了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具体来讲,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山东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进一步明确:凡在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能申报职称评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援外援青援疆援藏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等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于富华说,这些改革举措,解决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问题,扩大了职称评审的覆盖面。

作者:张敏敏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