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出台全国首份省级地方立法文件

10.10.2019  05:14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9日讯 (记者 张敏敏) 9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称决议),这是全国首份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省级地方立法文件。

  《决议》共包含十一个条文,涵盖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督重点、相关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法律责任、人大的监督支持等方面内容。

  记者了解到,《决议》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内容,分别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的内涵、外延作出具体规定,明晰各业务条线的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监督方式。

  《决议》强调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规定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执法司法部门应当配合、支持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调查核实等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平台与司法网络互联互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决议》的出台为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补强检察工作弱项短板、优化法律监督工作环境,增强法律监督刚性奠定基础,对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