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五位一体”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0.11.2015  17:49

  中国山东网11月30日讯 (记者 张敏敏)30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医改办主任魏建强介绍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山东将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魏建强介绍,2013年以来至今,山东省医改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本药物和常用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四提高、一降低”的阶段性目标。但是,随着改革逐渐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体制性、机制性矛盾集中暴露,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

  “因此,我们会同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代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魏建强说,11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鲁办发〔2015〕53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主要包括医疗、医保、医药、公立 医院 改革、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药品安全供应体系、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目标。明确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整体联动、统筹推进,改革创新、重点突破3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此外,《实施意见》按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总体思路,提出了6个方面的36项改革任务;同时,明确了45项省直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和21项地方政府及医疗机构负责的改革任务,设定了具体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