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01.12.2015  12:12

魏建强同志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

11月30日,我委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物价局联合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委党组成员、省医改办主任魏建强出席发布会并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一、《实施意见》的编制背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全省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2009年,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先后推进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多项改革举措,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2013年底以来,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建立并实施了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2015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916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0万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以上和70%左右。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得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村卫生室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基本药物、常用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的省级集中采购,降低了药品和耗材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基础条件、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服务“网底”功能不断增强。

三是,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在全省186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工作,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探索医院运行新机制。威海市、东营市被列为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全省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达到3家。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平性和可及性大大增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2009年9大类21项增加到2015年的12大类45项,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40元。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我省医改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基本药物和常用药物价格明显下降“四提高、一降低”的阶段性目标,具备了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的有利条件。

一是,省委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统筹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指明了方向。

二是,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实现了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医保体系更加完善。

三是,我省医疗卫生资源丰富,基本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多年来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锻炼了大批优秀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自医改启动以来,各地大胆创新,努力攻坚,探索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但同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特别是随着改革逐渐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体制性、机制性矛盾集中暴露,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大。

今年以来,国务院密集印发了深化医改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医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制定综合性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医改政策体系,统筹安排,全盘谋划。为此,今年郭树清省长将“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改革问题研究”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亲自到基层对医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破解体制机制性难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郭树清省长重点课题调研成果,我们会同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代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及基本原则

今年4月底,我们正式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王随莲副省长带领调研组多次到市、县开展调研。8月中旬,完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多次征求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分市、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部分专家的意见建议,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期间,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王随莲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重点改革政策,指导完善实施意见。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研究制定了富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充实到《实施意见》中。

10月26日,《实施意见》经省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结合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11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鲁办发〔2015〕53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推进全省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顶层设计,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化医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于指导我省医改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起草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体把握。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针对我省医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以建立稳定长效、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为目标,研究提出了深化医改的针对性措施,涵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内容。

二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规划长远。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要求,既提出了当前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又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化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寻求突破。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对公立医院编制管理、人事制度、薪酬分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创新探索。同时提出了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市为单位集中采购公立医院药品,试行县乡村一体化配送等政策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主要包括医疗、医保、医药、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部分,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阐述了我省进一步深化医改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四个分开”,推进医疗、医药、医保改革,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指导思想。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所有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资金保障体系、药品安全供应体系、行业监督执法体系,形成五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目标。明确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整体联动、统筹推进,改革创新、重点突破3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第二至第七部分,按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总体思路,提出了6个方面的36项改革任务。

一是,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了8项改革任务,即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资源配置标准;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科学界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诊疗病种范围,明确出入院、双向转诊标准和对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积极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网络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优质便捷医疗服务;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扩大中医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半径;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

二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了10项改革任务,即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6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属公立医院随所在市改革同步推进;积极探索公立医院多种运营模式,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合理界定政府职责,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医院根据规定确定人员控制总量,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按规定公开招聘;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全面评价综合改革成效;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确保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

三是,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了6项改革任务,即健全医保筹资机制和报销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报销政策;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分析信息系统,完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制度,落实属地支付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和医用耗材结算办法,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患者养成小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习惯;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参保人员不同需求。

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出了3项改革任务,即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编制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目录,分类列明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医院直接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鼓励以市为单位组成公立医院采购联合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议价采购;完善短缺药品预警机制,合理引导药品配送关系建立,切实抓好药品供应保障;严格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严格执行取消中标资格、公开通报、违规约谈、市场清退等制度规定。

五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6项改革任务,即推进“健康山东”行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重疾病治疗”向“重疾病预防”转变;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合理设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学界定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畴;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完善疾病预防体系,探索整合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重大疾病监测防控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六是,改进医疗服务监管方式。提出了3项改革任务,即卫生计生委要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专业评价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评价制度;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公开、财务公开;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和调解机制,依法依规合理解决医疗纠纷。第八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的4项具体措施,即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强化协同推进、强化舆论引导,保障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同时,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明确了45项省直部门负责的重点工作和21项地方政府及医疗机构负责的改革任务,设定了具体时间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深化医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战略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广大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希望大家多宣传报道各地推进医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让我们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推动全省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健康山东”建设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