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药判十年!山东提起首例食药民事公益诉讼

02.08.2017  15:29

  经过两年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山东前面推开。8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目前,烟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起了全省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期间,曾某在北京市通州区加州小镇出租房内生产“喘泰欣胶囊”“痛诺宁胶囊”“癫痫安肽胶囊”等假药,以“中国医科大学首都呼吸道疾病研究院”等虚假单位名义通过网络发布广告的方式向他人销售,生产、销售金额达380余万元。张某为曾某生产假药提供药品材料、空药瓶、胶囊壳,以及粉碎机、封口机、扣板机等生产工具。

  2015年11月,曾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批准逮捕,现因身体原因已被取保候审。2017年3月,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对曾某等人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规范食药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自2015年7月我省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1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9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2件,行政公益诉讼8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