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启动 培育新旧动能转换新生力量

18.05.2017  16:3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新路径、新措施,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山东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5月17日共同启动实施“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创新行动计划”旨在围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主线,不断探索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创新评价和项目遴选模式,选择创新及成长前景好的企业,通过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无偿支持,引导和促进银行、创业投资等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参与度和创新成效获得感。

 

  当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文主持,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向媒体介绍“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行动计划”)的思路、目的、总体方案及组织保障等有关情况,与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袁培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于智勇、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综合业务监管处副处长苏刚一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启动了2017年“创新行动计划”。人民日报、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等20多家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我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推动力,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氛围。但我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企业融难、融资贵、政府政策难落地难落实的问题。

  “创新行动计划”通过政府搭台,让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展示创新创业的成就,让银行、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了解和评判企业创新成就,为技术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本更好地结合,使更多的科技成果得到转化创造条件,营造全省全社会共同关注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并最终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树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典范。通过实施“创新行动计划”,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跟踪培育我省1万家中小微企业,使他们成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新的新生力量,打造山东竞争新优势,促进我省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创新行动计划”有三大亮点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与其他一些大赛活动相比本次“创新行动计划”主要体现了以下特色。

  一是以赛代评,公平公正配置政府资源。本次“创新行动计划”是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一是落实减政放权,科技工作的重心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二是扩大服务对象,由传统科研“小众”转向创新创业的“大众”。通过创新组织方式、统一评判标准、现场公开创新竞技、当场宣布结果的形式,以赛代评,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公开公平的科技创新评价和项目遴选模式,面向全省公开竞争,根据具体方案优中选优确定支持服务对象。

  二是政府搭台,让科技和资本联姻。统筹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主导作用,通过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聚焦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新创业要素,广泛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专业对接等方式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努力打造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众扶”平台,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树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典范。

  三是打破行政区划,吸引外来成果落户山东。本次“创新行动计划”的创业团队报名资格不局限于山东省内的创新创业团队,而是将范围扩大到省内外在申报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吸引这些创业团队在本次“创新行动计划”进行展示竞技,通过各种配套的政策,最终推动其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将其优秀的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

企业及团队如何参与“创新行动计划”

竞技主体

  2017年“创新行动计划”设企业组、团队组两个组别。企业组报名企业的条件必须是山东省注册的企业,并且是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和不良记录。企业组又分新锐类和精英类两类。上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报新锐类。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可以报精英类。团队组报名团队的条件不局限于山东省内的创业团队,省内外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并且在申报阶段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均可报名参加,创业团队的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同时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和不良记录。

竞技流程

  2017年“创新行动计划”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竞技环节,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选拔出一批经得起市场和专家检验的优质企业和团队。

  1、组织报名阶段。符合参与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以登录“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2、网上遴选阶段。6月26-28日,分别由8个竞技领域承办单位从省专家库抽取相关领域专家,集中组织在网上对报名企业和团队的项目进行遴选,每个技术领域新锐类企业遴选50名,精英类企业遴选50名,团队遴选20名作为初步胜出的企业和团队;

  3、现场晋级阶段。7月3日-8月11日,在济宁、威海、潍坊、烟台、莱芜等5个市举行8个竞技领域现场晋级阶段的活动,上述各竞技领域初步胜出的企业和团队通过 “7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方式进行现场竞技展示,评审专家围绕企业(团队)的科研实力、掌握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企业团队及成长性等情况现场评分并当场亮分数,每个技术领域根据评分排名确定最终胜出的20家新锐类企业、20家精英类企业和10个团队。

  4、公告公示。在“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官方网站上对每个竞技领域最终胜出的,并且符合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的20家新锐类企业、20家精英类企业和10个团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创新行动计划”配套政策进行支持。

优胜企业将享哪些政策“红包”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创新行动计划”是我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展示的重要舞台,通过行动计划,使更多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脱颖而出。我们根据参加“创新行动计划”所有新锐类企业、精英类企业、创新团队的创新层次水平,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政府无偿资助和科技金融补助、普惠性政策相结合,即时实施和绩效跟踪相结合的配套政策。

  1、企业的支持政策

  本次竞技行动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分为新锐类企业与精英类企业两组,并对这两组脱颖而出的优胜企业,除享受全省普惠性政策外,分别制定了以下支持政策:

  一是对每个竞技领域最终胜出的,并且符合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的20家新锐类企业、20家精英类企业分别设置了三个档次,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形式,对三个档次新锐类企业给予最高30、20、10万元,精英类企业给予最高50、30、20万元的政府无偿资助。

  二是我们对初步胜出的新锐类企业,在活动结束一年内进行跟踪,对其获得的创业资本投资或银行首笔贷款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进行补贴的科技金融补助的支持。充分调动社会金融资本支持投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同时每个新锐类企业获得政府无偿资助与科技金融补助支持两项相加的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并获得资金奖励的企业,我们按奖励额度1:1比例给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配套支持,鼓励我省更多的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舞台展示。

  2、团队的支持政策

  我们根据创业团队的自身特点,重点围绕在活动结束一年内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其发展情况择优进行支持,鼓励更多的省外优秀团队在我省落户转化竞技项目成果。

  一是对每个竞技领域最终胜出的10个创业团队在活动结束一年内进行跟踪,根据团队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企业并转化参赛项目取得成效的情况,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形式,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政府无偿资助。

  二是初步胜出的所有创业团队活动结束一年内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企业,可享受新锐类企业的科技金融补助支持,充分调动社会金融资本支持这些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获得政府无偿资助与科技金融补助两项相加的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初步胜出的所有创业团队均享受优先推荐优秀创业导师进行创业辅导,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落地,优先推荐给合作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到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展示的支持。团队在活动结束一年内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企业,也同时可以享受企业组的一系列普惠性政策支持。

发布会上,媒体还关注啥问题?

    山东构建普惠制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效应凸显

  5月17日,“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袁培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等各项决策部署,将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构建普惠制政策扶持体系。出台了一系列投入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普惠制政策。比如,围绕激励企业研发创新,设立了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围绕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出台了“小升高”财政补助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补助。今年4月,省财政下达“小升高”补助资金4650万元,惠及465家小微企业。围绕鼓励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成本,设立了省“创新券”补助资金,对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助。2016年,省“创新券”使用量达15773次,涉及1958家中小微企业,预计补助金额达4824.5万元。还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除享有一般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对其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而且从今年起,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

  二、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实现财政、银行、保险和社会资金多方联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比如,在加大股权投资支持方面,设立了规模2.4亿元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规模2亿元的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11支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13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设立省级引导基金直投基金,对去年下半年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以及此前已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目前,已累计安排直投基金投资10亿元,支持挂牌企业340家,平均每家294万元。在引导科技信贷投放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小微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设立总额5000万元的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总额1亿元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有效放大了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规模。截止2016年底,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9.57亿元,居全国第三位。

  三、支持示范基地建设,打造集成化创新创业平台。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原则,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遴选不少于10个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给予不少于800万元的财政补助,鼓励示范基地先行先试,集聚创新创业要素资源,打造小微企业专业化、集成化的新型载体,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遍地开花。2016年,省财政对确定的11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补助8800万元。

山东打造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模式

  山东银监局综合业务监管处副处长苏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山东银监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和银监会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创新驱动和“双创”战略,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业将发展科技金融作为改革转型的突破点和主攻方向,加大资源投入,积极探索科技和金融融合新路径,特别是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着力打造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模式,助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加强政策引导,出台科技金融指导意见。 结合我省科技金融发展实际,与省科技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深化科技金融创新融合的指导意见》,这是我省首个引导银行业发展科技金融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出台了《关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督促辖区银行业机构加大科创企业政策倾斜,将科创企业纳入分类分策“鼓励类及以上”类别,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实现“三个对接”,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一是推动政策对接。与省科技厅建立了科技金融工作联动机制,联合召开了全省科技金融政策对接会,推进银行监管政策与科技创新政策的有机衔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传导顺畅、落地生根。二是强化需求对接。在去年组织开展银行机构负责人“进走访”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创新走访形式,在全辖组织开展了“增强联动、提升服务、创立品牌”主题年活动,形成走访科创企业、科创重点项目和科技园区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对接科创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实现服务对接。截至3月末,辖区挂牌科技支行24家,科技特色支行15家,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098亿元,其中科创贷款余额201亿元,授信规模和户数不断增加。

   三、创新产品服务,着力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一方面,督促银行业机构优化信用评级体系,主动适应科创企业轻资产特征,提高技术专利、管理能力、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等要素占比。辖区多家银行为科创企业量身定制了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融资等融资模式,推出了“科贷宝”“科易贷”“知易贷”等二十余个科技金融专属产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超过40亿元。另一方面,抓住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的有利时机,创造条件争取投贷联动试点,并积极引导银行业机构与科技园区、政府基金及外部投资机构等定向合作,探索开展外联式投贷联动,重点推动种子期、初创期的科创企业加快发展。

山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于智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解决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低金融机构给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我省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对接合作,破解融资难的问题。 一方面,深化政银合作,政府管理部门与多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合作银行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另一方面,推动银企对接,建成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库,调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举办银企对接会,推动小微企业与银行签约。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破解融资贵的问题。 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而产生的评估费和贷款利息由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切实解决了企业融资贵的难题。据不完全统计,被扶持企业新增产值11.91亿元,新增利润1.41亿元,新申请专利241项。

   三是设立风险补偿机制,切实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 设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大幅度降低了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来源:科技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