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4.11.2014  19:5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5日到7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公安厅进行了巡视。8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主动性

公安厅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对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巡视反馈意见为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开出了“一剂良药”,是省委省政府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厚爱,是全省公安机关对照检查、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在8月15日召开的巡视反馈会议上,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珠宝同志即代表公安厅党委明确表示: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一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巡视反馈会议一结束,徐珠宝同志即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措施,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对号入座”,反躬自省、认清危害,动真碰硬、雷厉风行,凝聚全警力量推进整改。 一是健全整改机制。 厅党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徐珠宝同志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和干部人事工作三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协调督导整改工作。同时,厅机关各部门、警种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是迅速动员部署。 8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印发各市和直属公安局,对整改工作同步部署。8月19日,召开公安厅机关整改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厅机关党员干部把整改落实看作是对政治品行、纪律作风、工作能力的重要检验和考验,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严明党的纪律上下功夫,聚焦问题、剖析原因、拿出办法、付诸行动,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 8月19日,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内容、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各专项工作组立说立行,对20项整改任务逐一研究,制定87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四是强化调度督导。 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任务和措施一项一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的方法,逐项对账销号、推进落实。9月9日、25日和10月8日,徐珠宝同志三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听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展,要求按照责任分工,紧紧盯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警全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厅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尚有差距的问题。

公安厅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自觉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 今年以来, 先后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安厅2014年巡视工作意见》,进一步调整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两个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逐级逐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洁从警承诺书》,先后10余次召开党委会议、3次召开全省公安系统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署,研究解决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和问题。 巡视及整改期间, 公安厅党委专门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部分涉警违纪违法案件,有针对性的强化部署廉政建设。先后组成五个巡视组,对淄博、日照、滨州、德州、菏泽市公安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视,强化对市级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同时,督促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调研起草了《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市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目前均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细化厘清主体责任边界,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2.关于厅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查处内部腐败案件力度不够,对一些基层单位、干警存在的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法等问题,追究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公安厅纪委认真贯彻“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以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清风行动”、改进作风“除锈行动”、查办案件“铁腕行动”为抓手,扎实落实预防预警和问责监督措施。 今年以来, 厅机关率先启动“廉政教育月”活动,建设启用廉政教育基地,机关民警分批观摩学习,接受体验式教育。全省公安机关以“纪律条令学习月”、制作播放违纪警示录、举办优秀廉政党课展评、每周推送一期“廉政警鉴”和纪律规定手机短信等14项措施为载体,培育廉荣贪耻价值理念。全省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累计70余批4000余人次到公安厅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近5000名科以上民警参加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省厅组织召开警示教育视频会议3次,推送“廉政警鉴”20余期,厅机关及全省累计评选优秀廉政教育课件32篇。先后组织召开了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和市级公安局纪委书记述职报告两个会议,出台了《关于对民警违纪违法苗头问题实施约谈的制度》。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124起162人。 巡视及整改期间, 公安厅纪委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省委巡视组转办的97件案件线索,省厅直接组织核查18件,督导核查79件。截止目前,直接组织核查的18件全部办结,督办线索已办结51件,28件正在办理中。经核查,属实1件,部分属实8件,无证据证实3件,不属实57件。对调查属实和部分属实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对负有管理责任的1个分局、1个派出所给予通报批评,给予1名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3名民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1名民警行政记过处分,诫勉谈话2人;1名协勤被取保候审,1名协勤被辞退。特别是针对一些基层单位、干警存在的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涉及烟台、滨州、东营、滨海等地群众反映强烈的5起重大投诉案件开展挂牌督办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岛、东营、济宁等地公安机关因执法过错、管控不力被中央媒体及网络曝光炒作的事件开展责任倒查,对相关民警作出纪律处分,并于7月31日向全省通报曝光。严格落实民警违纪违法苗头问题约谈制度,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约谈相关民警158人次。每月梳理摸排一次违法违纪线索,对办案不力、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理失当的45起重点案件,由厅纪委副书记带队赴相关单位指导核查,责令限期办理、案结事了。调研起草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追究暂行办法》和《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暂行规定》(目前均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完整链条,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构作用。

3.关于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反映有些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执法执纪和廉政管理制度建设,挤压违法违纪行为生存空间。针对问题多发领域,出台《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277种处罚统一规范量化,切实防止“弹簧门”,杜绝“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现象。建设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执法办案系统,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提高监督效能。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及跟踪追究过错办法》,建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深入推进敏感案事件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共排查敏感案事件隐患3381起,化解841起,组织专项检查800余人次,检查场所4800余个,查阅案件 1.3万余起,整改问题隐患1.8万余处。

4.关于基层交警执法以及办理审车、证照等环节以权谋私问题较多,协勤人员存有乱查乱罚的问题。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警系统执法专项督察和交警协勤规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调研制定《山东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各类交通协管员岗位职责任务。着力查纠乱罚款、乱收费及以罚代管、违规处罚和协警违规参与交警执法执勤、违法违规查扣车辆、扣押证照等问题,全省交警系统共发现查处执法不作为25起、执法不规范11起、执法违纪1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开办理业务内容、程序、标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网上车管所”轮值答复和受理群众业务咨询和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业务问题4100余条。开通运行全省车管信息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细则》,健全重点岗位执法监管体系,巡视整改以来全省车管部门共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10余次,对28家存在违规问题的安检机构采取暂停受理业务等措施,查处相关工作人员10人,组织非法中介整治活动88次,依法查处35人。全面清理公安机关所属机动车检验机构和驾驶人培训学校,积极推进车辆检验机构社会化。全省新增机动车检验机构12家,进一步缓解“检车难”问题。9月上旬,省厅带头注销了所属影山机动车检测线,全省77家检验机构、33家驾校实现脱钩。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与车检机构和驾校在产权、编制、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全部彻底脱钩。加强联网监管,2014年底前在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建立检验监管中心和监管网络平台,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审核检验资料、照片、视频、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起,一律实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5.关于警务装备采购供应,有的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有的重复供应的问题。

组织修订《山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严密采购流程、关口,堵塞政府采购漏洞,确保采购流程公开、透明、严密。健全采购项目事前审核把关,事中全程监督,事后跟踪问效的监督机制。依据中央和省级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厅采购办职责、权限,除政策要求的单警装备、枪支弹药、公安被装和共建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交由基层自行采购。

6.关于炸药等特种行业委托管理不透明、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全面梳理排查民爆物品管理许可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一律清理废止。开展爆破作业管理秩序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枪爆从业单位1300余家次,排查五区五场871家,发现整改隐患323处,排查登记涉枪涉爆重点人537人,收缴炸药等爆炸物品5000余公斤,破获一批涉枪涉爆案件。开展民爆物品交叉互查工作,抽查167家民爆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提出建议107项,当场进行反馈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通过民爆信息系统巡查、预警等信息化手段,实时、动态掌握民爆物品管理审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在民爆物品管理审批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搭车收费”和乱摊派、乱收费、索要赞助等突出问题。

7.关于消防工程验收、安全检查、器材供应等方面违规违纪的问题较多,基层消防部门普遍存在违反规定接受慰问金、以慰代罚以及违规处置慰问金、乱发补贴、福利的问题。

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消防执法腐败问题专项活动,组织17个专项检查组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案件交叉检查,停发福利性津贴、补助。全省消防系统开展交叉检查各类问题252处,提出整改措施148条,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部署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执业情况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及执业行为。联合省住建厅下发了《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将由消防部门负责的技术审查工作交给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减少行政审批。严明纪律,对消防工作审核验收、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中存在消防中介服务问题,提出“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出台下发《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监督执法“六项铁规”》,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推广枣庄、淄博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经验,完善社会化消防监督制约机制。召开全省消防部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警示教育宣讲团在全省进行巡回宣讲,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意识。

8.关于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在干警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环节存在送钱、送物现象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工作,严格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认真受理民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举报投诉,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

9.关于会风文风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安厅公文处理规则》、《山东省公安厅会议规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和精文减文工作的通知》,建立文件统筹控制制度,对文件编号统筹管理,从严控制。压减信息刊物数量,厅直各单位仅保留1种信息类刊物,省厅保留3种,其他刊物予以取消。建立会议从严审批制度,坚持“三能三不一控制”原则,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开会;能开视频网络会议的不开工作会议;能合并统筹的会议不单独开会。落实会议报备办法,每年12月中旬报送翌年以省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编制年度全厅会议计划,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参会范围。今年上半年,省厅会议、文件精简10%,厅直各单位原有83种信息类刊物压减为31种。

10.关于考核过滥的问题。

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市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项目的通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目标,组织有考核任务的厅直单位对现有考核项目重新梳理,逐条审核论证,进一步精简压缩。将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考核评估工作全部纳入综合考评,未纳入综合考评的一律取消。同时,加强对各地考核评估工作的调研指导,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发生。

11.关于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的问题。

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安厅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核定车辆配备数量、标准,实行厅机关公务接待用车审批制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待省委省政府公务用车改革措施出台后,认真推动公安厅公务用车改革,做好一般公务用车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将厅机关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车运行费、培训费等各项支出纳入厅机关财务管理平台,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认真核查处理群众举报和工作发现的问题,对反映干警交往复杂、要求不严、徇私舞弊的投诉事项梳理造册,对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转嫁违规消费现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查处;对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开展经常性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国庆期间,全省开展集中督察行动,出动督察警力1600余人次,现场督察300余次,实地检查基层科所队1100余个,路查警车600余辆,询问民警1100余人。省厅组织5个督察组,对济南等5市及其12个县区公安机关安保工作开展了明察暗访,通过网上督察系统随机对全省基层单位值班室、110处警室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情况开展网上专项督察,累计巡查基层单位120余个,视频监控点310余个次。

12.少数基层干警纪律松弛,庸懒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时有发生。

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引导民警深化“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自觉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自觉真学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同志对群众的亲劲、抓工作的韧劲、干事业的拼劲,打牢“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基础。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行警务“三级回访”工作,完善民意导向机制。部署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基层民警作风简单粗暴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等集中整治行动,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紧盯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形成持续强化态势。开展改进作风“除锈行动”,严肃查纠庸懒散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及滥收乱罚、违规办案、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强化现场督察、网上督察,落实网上督察“周巡查、月督察、季分析”制度,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廉洁自律、警风警纪、值班备勤和窗口服务单位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累计巡查基层所队750个次、窗口单位1.1万余个次,发现问题60余个,下发通报2期。全省开展现场督察800余次,检查基层科所队5000余个,发现查纠各类问题540余个。厅纪委组织4个暗访组,对8个市146个公安窗口单位的纪律作风进行明查暗访,当场发现问题70余个,点名曝光通报26件,推动了基层队伍风气明显好转。

13.化解信访问题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部署推进中央巡视组和省委第一巡视组交转的信访事项“百日清仓”专项活动,涉公安信访事项3296件全部按时约谈、办结。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健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终结制度,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强化信访责任倒查追究。推进初信初访化解工作,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力求一次性把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初信初访转为重复访、越级访。

14.关于有的基层单位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工作不力的问题。

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汇编(节选)》印发给全省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组织市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自查,对照标准整改。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5.关于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的问题。

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选拔方法和程序。在下一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泛征求厅直各单位和广大民警的意见,最大程度采纳合理化建议,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缩短干部调整周期,建立经常性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使用充分尊重厅直各单位意见建议,不搞任职年龄一刀切和层层递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结合新进人员分配、干部集中调整、上下交流锻炼等工作,加大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盘活资源,激活动力。针对市以下干警离岗年龄层层递减,提前离岗人员较多的问题,全面停止公安民警“提前离岗”工作,对已经“提前离岗”的公安民警,集中开展摸底测算,研究整改消化意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16.关于完善特殊人才招录办法的问题。

对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特殊专业高端人才缺乏的问题,厅人事处与有关警种单位进行了沟通会商,了解不同警种人才需求,研究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及选拔具体实施办法。积极争取省公务员局的支持,科学设置职位和招录程序,探索实行特殊人才特殊招录制度。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省公安厅已向编制部门申请增加部分公安专项编制。

17.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问题。

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清理整顿工作,对警务辅助人员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事岗位、工作表现、招聘渠道、经费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即将下发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研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指导市、县公安机关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目前,厅交警总队正在调研制定《山东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按照“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的“三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类交通协管员的岗位职责任务,健全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奖励惩处、岗位规范、教育培训、解聘续聘等制度。对现有交通协管员建档造册,指导各地轮训交通协管员,不断提高辅助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正能量,避免副作用。

(四)已经着手整改的问题。

18.关于车辆无信息套牌的问题。

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严格工作要求,严禁对外借用号牌,私自外借或擅自批准外借号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对违规制发号牌、使用虚假车牌等突出问题的暗访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

19.关于取消特殊号段及特殊牌号统一控制审批办法,将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实现号牌管理公开、透明的问题。

废止原号牌管理系统和相关政策,省公安厅一律不再审批号牌,统一纳入计算机选号和自编选号系统按规定办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研发应用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号牌发放工作的监管。交警、治安、技侦等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非法占号等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关于丽景苑小区的有关问题。

已协调中孚房地产公司,对业户提出的住房质量问题、公共设施施工缺陷和不足,分区域、楼座、单元进行全面梳理,组织施工单位逐户进行维修。及时向民警通报工作进展,力争年底前启动车位分配工作,2015年启动房产证办理工作。

三、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具有山东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整改落实工作中,公安厅党委更加注重对各种问题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的研究分析,注重推进公安改革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巡视及整改期间,先后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山东省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定》《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意见》《山东省公安厅会议规则》《山东省公安厅公文处理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监督执法“六项铁规”》等制度性文件9件,正在调研制定《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追究暂行办法》《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暂行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山东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办法》《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安交警系统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性文件8件。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9月28日召开全省市公安局长座谈会,部署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从源头上规范户籍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处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基层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突出问题。

同时,公安厅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不少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完成,多数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紧抓好。下一步,公安厅党委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的要求,一鼓作气,不断把整改落实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得让民警和群众满意的成效。一是不断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引导全警在吃透精神、把握实质上下功夫,清醒认识我们党向腐败问题宣战的无畏气魄和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深刻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严明政治组织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解决好公安队伍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纪律作风、精神状态、执法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和行动自觉。二是不断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引向深入。公安厅党委将按照主体责任要求,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公安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各自责任,种好“责任田”,履行好“一岗双责”。公安厅纪委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建立健全符合公安机关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追究办法,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完善问责方式,明确问责标准,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完整链条,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警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不断把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引向深入。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使公安厅党委深受触动和警醒。公安厅党委将认真梳理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对按原计划进展顺利的继续抓好落实;对遇到困难、进展不顺的抓紧研究对策、加大推进力度;对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时间表,不因集中整改活动告一段落而束之高阁。特别是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整改工作的成功做法制度化,把各部门警种规范执法、推进廉政建设的零星探索系统化,对正在调研制定的5项制度性文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提升,印发全省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四是不断把具有山东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引向深入。坚持每年巡回播放一部警示片、每季度召开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每月约谈问题单位问题负责人、每周推送“廉政警鉴”短信,定期组织民警到公安廉政教育基地观摩体验、定期开展诫勉谈话和纪委督察约谈等有效做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深化廉洁从警教育,活化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严格制度规定,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岗位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程序制约,形成源头预防的制度机制;广泛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修订细化执法执勤配套细则,出台统一规范的多发案件和重大案件证据标准,从程序、实体、处罚、执行等各个环节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营造令行禁止的法治氛围。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办案工作,严肃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滥收乱罚、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冲破防线的腐败分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营造动真碰硬的执纪氛围,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在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上下功夫,在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上取得新进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2389、053185125110;邮政信箱:济南市中区经二路185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http://www.sdga.gov.cn/。

 

 

中共山东省公安厅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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