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4.11.2014  17: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7日至7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济南市进行了巡视。8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以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济南工作的重视支持,也是对全市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有力促进。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实事求是、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对于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市委诚恳接受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以坚定的决心、认真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敢于较真碰硬,勇于触及矛盾,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条也不能放,一项也不能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督查机制,形成抓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强大合力。 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王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和市委副书记雷杰任副组长,全体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任务分解和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整改落实工作协调督查6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都由市委常委担任负责人,相关市级领导为成员,直接负责抓整改工作。工作推进中,突出落实好市委及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市委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定期督查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各专项小组以及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市、县、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凝聚各方力量,全力以赴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逐项梳理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和目标任务。 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划分为22个具体问题、18条具体意见建议及3条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对济南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6个专项小组也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主持召开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 在逐条对照检查、逐项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凡是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解决。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这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努力开创我市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集中精力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连续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出部署。一是切实抓好市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市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整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小组,由市委书记王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和市委副书记雷杰任副组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5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确定了10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6项工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市委常委和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举办多场理论辅导报告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了两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148名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8月15日,市委召开十届六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全委会,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经过三轮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40个减少到15个,目前正在推进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各级纪委负责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对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落实。制定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的方案》,围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8个方面工作内容,制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五是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组建专兼结合、不同层次的宣讲团,深入基层宣传宣讲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济南日报》开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访谈栏目,先后刊发54名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派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署名文章;济南电视台先后采访31名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一把手、县(市)区和高新区纪(工)委书记;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主动做客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济南电台政务监督热线,形成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责任制内容比较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问题

 

   2.关于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够,有的案件没有及时处理,有的案件处理较轻问题   一是加强线索管理,用好线索资源。召开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办法(试行)》,强化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办案合力,及时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市纪委下发了《加强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的通知》、《关于报送案件统计数据的通知》,强化内部室(厅)、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有关问题线索。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有案必查、有腐必惩。8-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3件,其中大案要案5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同比上升160%。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8-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4件3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8件30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三是建立健全制度,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开展执法办案“回头看”、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活动,修订充实各项办案纪律条规,深入查摆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对办理的案件实行网上全程监督。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人员履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宣讲活动。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培养拔尖人才,带动全市检察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腐败的部位和环节。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查摆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自查基础上,组建工作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情况调度和工作督促,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102项。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从制度规定、操作程序等控制环节进一步梳理风险点,完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监督不留“盲点”。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加快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8月底,市政府召开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印发了《济南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将10类行政权力纳入清单范围、70多家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目前正在对市直部门自查上报的权力审批清理摸底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的15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近期,市政府成立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等意见,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权力运行。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治理。成立了市公平交易工作协调整改小组,制定了《切实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督主体责任,规范交易电子流程,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现12个交易环节上下依托、环环相扣、一步走不通、步步走不通的规范交易流程,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全覆盖、无缝隙监控,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推动招投标信息省市县三级平台联网发布。制定《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建立了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目前已对部分建设用地挂牌出让进行了网上交易试点。四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市纪委监察局深入挖掘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对信访、其他部门移送、专项检查、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梳理排查,坚决查处行贿受贿、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已移送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线索5件。

 

   4.关于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漏洞较多,甚至存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现象问题   一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下达了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名单,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市管副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现了市管单位“一把手”审计全覆盖。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一把手和交流使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重点,优先安排,严格把关。延伸工作触角,将人民来信比较多、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市)区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目前已完成2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6个去年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审计跟踪工作。加强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43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政策、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审计建议。强化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揭示挤占、闲置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二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中,建立干部“不良信息库”,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提醒,防止干部调整使用上出现大的问题。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沟通和审计后谈话办法》,规定根据审计定性结论,由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进行谈话,对审计中发现严重经济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目前已对8名干部进行了审计谈话,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审计线索2人次。三是严格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快实施财政资金整合改革,出台《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改革实施意见》,确定自2015年财政预算起实施,着力解决涉农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项目重复建设、抵顶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其他部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甄别排查,为下一步清理整合打好基础。实施预算编制改革,自2015年起,实行预算编制全口径、预算公开、细化预算项目、强化预算约束等措施。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进一步规范审批和报销单据,实施了清理取消结算单位备用金及备用金账户、推动应纳入集中结算管理单位实行集中结算等措施,有效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超预算、超概算行为。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发改和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项目投资估算,组织有关单位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形成以估算控概算、概算控预算、预算控决算环环相扣的控制体系,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超预算、超概算行为。严格招投标方案核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前移稽察关口,对项目审批程序、施工和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监督。9月份批复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6个,审减率23.4%,节约政府资金约2.3亿元。

 

   5.关于部分园林绿化、道路改造、规划测绘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及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一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应进未进事项进场交易。制定了《应进未进事项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梳理未进场事项目录,成立应进未进交易事项工作协调统筹小组,加强对整体工作的协调推动。规划部门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数50%的比例,对2013年以来规划测绘类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抽查,提出了改进措施;市政管理部门对2014年104个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要求不论项目大小全部进场交易;交通运输部门的2个道路维修项目已进场交易;城市园林部门清查内部经费项目开支,达到规定标准的全部进场交易,提前研究确定2014至2016年工程建设计划,对可研、环评、概算中介服务等招标项目发布了招标公告,有效解决工期与程序的矛盾;人防部门将工程普查测绘、数据采集录入、早期人防质量检测和安全状况评估等纳入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二是完善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结算手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多部门着手研究相关制度办法,对未进行招投标及未走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进行规范和预算管理,力争尽快形成固定资产报备程序,确保国有资金依法、规范、节约、高效。市政部门完善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台账,对长期挂账项目进行了清理。园林部门制定了《济南市城市绿化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对资金计划编制、拨付、使用监管等作出规定。

 

   6.关于一些基层单位存在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问题   一是迅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制定《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市1412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全市18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主要发现了部分基层单位“三公”经费超支、超标准配置公车、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等7类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开展了对财政、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2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132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982万元,目前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方面    7.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检查评比程序复杂,不少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和文件数量。在控制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和分级审批,重点把握控规格、控规模、控数量、控时间,坚持真正管用、解决问题原则,改进会议活动形式,提高会议活动实效。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规范会议和公务活动的暂行办法》。在控制文件数量方面,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今年5月以来,以市委和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次数和参会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2%、40.4%;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同比分别减少28.8%、9%。二是减少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成立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对违规违纪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各类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减少35%。三是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委、市政府实行新闻集中发布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要活动等进行集中发布,市级负责同志一般性调研和会议活动一律不再作单独报道,既减少了市级负责同志上报纸多、上电视多的问题,又便于群众了解全市工作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目前已举行新闻发布会18次,有关市级负责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电台电视台同比下降了60%,报纸同比下降了40%。

 

 

   8.关于有些市直部门单位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中梗阻”现象问题   一是推进机关作风纪律重点治理常态化。建立并实行《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日常巡查制度》和《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考勤管理、办公秩序、服务意识、办事效率督查,进行不定期明查或暗访,将作风检查固化为长效机制。8月份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第6次检查;9月份集中1个月时间,对市直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第二轮督查,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明显好转。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平台,开发12345市民热线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共享系统。对久拖不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突出问题,通过共享系统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查办或督办。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联动的双轨并行监督机制。探索实行电视问政,将“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搬进了济南电视台演播大厅,参与行风评议的市直部门“一把手”面对镜头接受群众提问,作出整改承诺。制定《健全完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工作方案》,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济南人民广播电台等4家媒体开通“政风行风面对面”、“星期壹阳光监督”、“聚焦”、“百姓监督台”专题栏目,加大对“庸懒散”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曝光力度。4家媒体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工作全程与市监察局互动沟通,形成获取线索、采访曝光、调查整改、反馈群众、问责处理的完善机制。四是健全完善行政服务现场投诉机制。制定《行政服务现场投诉信箱工作方案》,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各专业大厅设立现场投诉信箱,主要受理针对窗口工作人员“庸懒散”以及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政效能方面问题的投诉。五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断强化对“庸懒散”问题的问责,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认真予以查处。截至9月底,全市共对115名责任人、32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

 

   9.关于有的部门、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改。联合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对照报送的自查整改报告逐一检查印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警示引导。在此基础上,市财政部门积极规范审批调控,严格履行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切实规范改革性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发生。

 

   10.关于一些基层干部作风漂浮、皮厚,迎来送往占用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工作不扎实、不落实问题   一是认真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门征求意见,请基层党员群众帮助查找“四风”问题,共发放测评表10万多份,查找问题1万余条,正在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特别是把“作风漂浮、皮厚”、“迎来送往占用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工作不扎实、不落实”等作风问题列为测评内容,邀请基层党员干部所在支部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对问题突出的及时提醒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集中开展了狠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费接待“旧三公”,大兴公开、公平、公正“新三公”专项行动,有力纠正了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吃喝风”、“享乐风”。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了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基层干部“冷横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确定的3900多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1720项。二是加强党性党风教育。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县区集中轮训、镇街全员培训等方式,培训基层党员干部2.5万人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报告会,围绕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党风廉政教育等专题,由市级领导同志利用周末时间为乡镇(街道)干部作专题辅导,目前已举办专题辅导7期,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素质能力。三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每人联系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并逐一落实了帮包干部和工作组,明确责任,严格标准,强化措施,务求实效。集中整顿以来,已有365个村(社区)党组织实现了转化升级。同时,结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前期工作,注重从“好人”中选“能人”、“公道人”,已调整选任党组织书记57名。四是启动市直单位派驻特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乡村扶贫工程,对100个特困村每村派驻工作组。其中,由市直单位选派1名处级干部担任特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由各县(市)区每村选派2名工作组成员,共同抓好扶贫解困任务的落实。目前,市直单位100名“第一书记”已全部到位。深化“千村(社区)提升”工程,市、县两级选派“第一书记”已累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5.4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087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5910个。

 

   11.关于从全市近三年的信访情况看,越级访和集体访一直在高位运行问题   一是落实首办责任制。认真落实就地会商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督促各责任单位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和属地,有效避免信访问题的积累和矛盾的升级。二是完善矛盾排查化解及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的原则,重点排查基层单位对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等方面的问题,逐案严格落实“四定四包”工作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创三无”活动。制定《关于争创信访工作“三无”乡镇(街办)和对部分乡镇(街办)实行重点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市146个乡镇(街办)建立信访数据通报台账,每季度对“三无”乡镇(街办)进行通报考评,力争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乡镇(街办)实现“三无”目标。四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督办。对重复访、集体访进行认真梳理、分类交办,严格落实包案领导,以政策、经济、感情“三个不欠账”为标准,按照“三不限、三重新”(不限原调查结论、不限原处理意见、不限原领导表态,重新听取上访人诉求、重新调查复议、重新研究处理)的要求,强化指导督办工作,全力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作用,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好疑难信访问题,努力实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化解。五是集中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对近年来越级访和集体访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实行领导干部认领包案制度,强力推进进京非访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我市173件进京访积案,已彻底化解94件,化解率54.3%。前期省委巡视组转办来访、来电、来信共计230件,其中群众来访14件,转办5件,现已全部办结;来电14件,办结14件;来信202件,已办结142件。六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度关心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44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工作扎实推进,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5亿元,一次性安置职工1583人,部分企业正在按计划实施战略重组。农民工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为9200多名农民工讨薪近1亿元,累计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16万个;82所定点学校接收了14万余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4000多户农民工分到公租房。研究制定失地农民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全市53万失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素质提升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12.关于违法违章建筑、无证住宅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违法违章建筑问题,并严格查控新增违法违章建设。制定《济南市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机制、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近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章建设拆除行动,目前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7.6万平方米。二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土地上历史遗留无证住宅问题。成立市联合办公室,通过优化流程、联合会签、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推进工作开展。目前共受理无证住宅项目25个,其中8个项目的房产大证办结,13个即将办证,涉及办证面积420余万平方米。同时,正在专题研究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类房产确权的有关问题,拟出台《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土地上历史遗留无证非住宅房产确权问题的意见》。

 

   13.关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上,有的部门和单位、个别领导干部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规避纪律约束,甚至顶风违纪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针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会所歪风、奢侈浪费、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超支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随机暗访,并充分利用行风民主评议、政务监督热线、信访举报网站等载体,及时发现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及时公布结果。最近,连续开展了中秋节、国庆节和中小学开学期间不正之风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收“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整治。截至9月底,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6起,处理29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对29起问题、涉及的33人在各大新闻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健全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意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庆典、办公楼建设等一般性支出。制发《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考核办法》,将市直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出台《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济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济南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种费用管理。今年第三季度,市直机关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

 

   (三)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4.关于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不够大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纠正不够坚决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列入党校培训的内容,对重要岗位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市委党校举办6期市管干部专题培训班,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共举办各类专题班次235个。在去年组织市管干部参加德廉知识考试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又组织了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测试。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廉政课堂讲座、廉政短信提醒、廉政巡回展览、发放警示教育书籍等多种渠道,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近年来一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的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警示教育专题生活会,认真反思、剖析问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三是加大干部约谈力度。进一步完善双向约谈制度,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对存在问题或群众来信比较多的干部,及时进行重点谈话。近期,市委组织部与5名信访举报比较多的干部或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严格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访必接。今年共受理涉及干部问题举报和信访事项183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调查。对经查属实或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特别是对违规选人用人和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15.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执行组织制度不严格,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委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及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了县(市)区、市直单位干部调整备案制度,制订了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凡是破格越级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亲属提拔重用等情况,都必须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近期对个别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深刻检查。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审核备案、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涉组涉干重要网络舆情报告等制度,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

   16.关于少数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不真实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目前,已组织全市所有市管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完成了处、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建立个人事项报告数据库。二是制订了抽查核实工作办法。建立了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等12个单位参加的联席工作制度,制定了个人事项抽查核实办法和工作方案,目前已按一定比例对个人报告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抽查存在问题的干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关处理。对个人相关事项发生变化后,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7.关于选拔任用干部既存在单纯依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做法,也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问题

  一是完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为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重新修订了考核指标,突出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的考核,适当增加差异化、个性化指标。组织开展了科学发展半年考核,向各单位及时反馈了考核结果,促使他们针对问题、改进下半年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日常考察制度。每年对市管班子和干部进行1—2次日常考察,重点了解班子运行和干部平时表现情况,建立了日常考察档案。三是建立干部调整日常听取意见制度。组织部门根据班子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主动、定期听取分管市领导对分管单位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调整的意见,结合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巡视、审计等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及时研究提出班子调整充实的意见建议。四是建立干部“不良信息”记录制度。将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干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信访举报等方面的负面信息,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对涉及“不良信息”的干部,在提拔使用前进行重点考察,慎重作出任用决定。五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市管干部选任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了处级干部审核备案工作细则,下发了加强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18.关于有的地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还反映比较大问题

  一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作为主要培训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纪律要求,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查处,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二是建立“带病提拔”倒查制度。凡是“带病提拔”的干部,都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重点查有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干部提拔任用前听取党风廉政情况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干部廉政情况的鉴定意见,并听取法院、检察院的情况介绍,切实把好干部任职前的“廉政关”。四是加大信访举报事项查核力度。把涉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方面的信访举报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处理情况定期回访,对整改不到位、办理不彻底的及时催办、督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够规范,有些市管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增加了惰性,抑制了活力问题

  一是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对10年以上未进行交流的市管干部进行了调查摸底,列出了具体人员名单。近期将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对长期未交流的干部,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制定交流方案,下一步结合干部调整,适时进行交流。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制度。加强对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调整的事前审查指导,凡是在重要岗位、工作时间比较长的一般都要按规定进行轮岗。三是加大年轻干部交流力度。继续坚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新提拔的年轻干部一般都进行交流安排的做法。进一步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第一书记或放到重点工程和信访维稳等单位工作的力度,让他们在改革发展一线经受锻炼。

   20.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采取措施整改消化。对超配干部逐一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每人情况分别制订了整改消化措施。8月份召开全市会议,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和提前离岗问题专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市已消化59.85%的超配在职干部,其余年底前全部消化。并要求符合条件的提前离岗人员年底前全部回单位工作。二是规范职数设置。编制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规范各单位的职数设置,特别是对一些职数设置不合理、职位设置不明确的单位进一步进行明确和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对非领导职数设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等情况进行摸底,研究改进措施。三是严格职数管理。进一步严格了干部调整事前备案审查制度,下发了《关于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干部调整前都要将调整初步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查,重点审查是否超职数配备干部、是否有破格提拔等问题。明确规定除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安置外,不允许因其他原因超配干部,在目前超配职数未消化前不得调整配备干部,严禁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21.关于有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领导班子配备不够科学、合理问题

  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起草了《关于建立完善干部综合考察评价机制的意见》,结合日常考察、科学发展考核、年度考核、巡视和信访举报等,每年对市管班子进行一次集中分析,找准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班子和成员,逐一研究、提出调整建议,适时进行调整。目前已对3个存在突出问题的班子,研究提出了初步调整意见。

   22.关于有的班子团结协调不够,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

  一是对团结不够好的班子进行谈话批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近期对部分团结不够好的班子,专门约谈了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提出调整的初步意见,将适时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对基层班子建设的指导。近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日常考察了解情况,对县(市)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对不团结、不适应、运转不协调、整体功能不强的班子,采取措施及时进行调整。

   三、坚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目前,我市的整改落实工作仅仅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的、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还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委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王岐山同志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健全完善倒查追究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和针对问题的倒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是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改进作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整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使党员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动工作、抓好落实上。总结运用已有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真正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五是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整改工作一开始,就把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有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举一反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全面、务实管用、执行有力的长效机制。

   六是以整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注重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做好“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全市各项工作开展,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86920762;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纪委,邮编:250099(信封上请注明“对济南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济南市委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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